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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卓超泉南招[2025]026号的南安市金淘镇东门村吾洋墟集中建房及配套设施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村民购房款,招标人为南安市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2474.902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金淘镇东门村吾洋墟集中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桩承台基础(满堂基础)、土石方、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建筑面积:地下室1931m²,地上10433.94m²,合计12364.94m²,地下室一层,地上十七层,檐口高度:52.75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地下室1931m²,地上10433.94m²,合计12364.94m²,地下室一层,地上十七层,檐口高度:52.75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地下室1931m²,地上10433.94m²,合计12364.94m²,地下室一层,地上十七层,檐口高度:52.7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27.4123万元(K值=1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条款及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项目前期费用指为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环评、招标等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购地款、咨询费、城乡规划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招标代理费、项目场地租赁费、报批报建费用等等,该费用合计4945088.7元。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前期费用4945088.7元。中标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交项目前期费用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待项目峻工验收移交使用后且村民购房款到款后陆续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资金落实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历天内移交给甲方使用,且待村民购房款到款后再支付。(5)前期费用4945088.7元(含土地款评估价1630400元),土地款1630400元汇入指定的对公账户:名称:南安市金淘镇东门村民委员会,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6623,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坑埔支行。前期费用余款3314688.7元汇入指定的对公账户:名称:南安市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16120,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坑埔支行。
3.8.有外资企业或外资资金投入优先考虑。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30分00秒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44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提交: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
电 话:谢先生,传真: /
联 系 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江北大道南翼商务大厦24楼,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743213986@qq.com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
联 系 人:小陈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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