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产业创新综合体A区项目酒店式公寓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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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产业创新综合体A区项目酒店式公寓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产业创新综合体A区项目酒店式公寓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产业创新综合体A区项目酒店式公寓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MJZZCG[2025]-088-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1

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产业创新综合体A区项目酒店式公寓电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00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磋商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0122日至20260128。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6.2获取地点及方式: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30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02030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9、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8室

邮编:363800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9号鑫荣小区18幢605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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