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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7:15】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XM2025-NB0462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生产辅助、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程二标段急救中心医疗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答疑
1、合同第2.3.2条,产品直接从制造工厂发货到下游指定地点,否则对方有权不接收,且合同14.5约定“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设备及货物成品从制造工厂以外其他地点发货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设备及货物总额10%的违约金,且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鉴于医疗器械代理体系健全,无法保证发货地均为制造工厂,此项建议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提供各类产品发货地经买方确认同意。
2、合同3.2.2约定的付款方式:合同明确按专用条款执行,专用条款要求支付总价10%的履约保函、总价15%的预付款保函(均要求“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建议修改:1)删除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10%的国内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履约保函;2)合同总价15%的国内银行出具从属预付款保函以及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预付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合同18.2,涉及“应提供施工图纸、现场搬运等土建相关事项”。此项建议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地面基础及吊装设备使用的天轨基础等内容由中标人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及现场条件进行实施,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或增补。
4、合同18.8.2约定卖方根据买方要求进场,逾期未到位的需支付违约金;合同18.8.3以及18.8.4分别约定了相关人员擅自离开施工场所以及变更相关人员的违约责任。18.8.6条约定买方认为卖方人员不胜任的可以要求变更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因本项目不涉及到工程施工,此项建议删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地面基础及吊装设备使用的天轨基础等内容由中标人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及现场条件进行实施。中标人管理团队人员应按买方要求驻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得因此提出异议或增补。
5、原5.4 交付规定:合同设备及货物按本合同最终验收合格、正式交付投用后,卖方将合同设备及货物正式交付给买方。建议修改为:合同设备及货物按本合同最终验收合格,卖方将合同设备及货物正式交付给买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删除附件3、附件4保函格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本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luyh@iport.com.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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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luyh@iport.com.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招 标 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 396 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熊小姐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5769394
电子邮件:luyh@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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