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仪征化纤新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特纤项目分析小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2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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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8000吨特纤项目分析小屋(招标编号:NZZ260316-3809-115604)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仪征化纤新材料(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分析小屋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年产8000吨特纤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分析小屋\5000×3000×3000 304 不防爆 带锁 1.000
2 分析小屋\5000×3000×3000 304 不防爆 空调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投标。集成商视同生产商,并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本次投标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TDS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pH分析仪为主要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卖方投标提供以上分析仪厂家针对该项目的盖章授权文件。水质自动采样器与数采仪要求同一品牌,卖方需提供该品牌针对此项目的盖章授权文件。 (4)所投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产品型号必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检测报告,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中生产商名称与分析仪制造商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代工/OEM产品。 (5)在线COD水质分析仪原理为重铬酸钾法,符合最新标准HJ377-2019和HJ35X-2019技术要求,COD测量范围:0-1500mg/L;重复性≤5%。在线氨氮分析仪分析原理为水杨酸-靛酚蓝法,符合最新标准HJ 101-2019和HJ 35X-2019要求,氨氮测量范围:0-150mg/L ,需提供官方正式样本或说明书资料。 (6)在线COD水质分析仪主机进样要求采用柱塞泵或活塞泵进样,以上需提供官方正式样本或说明书资料。 (7)在线氨氮分析仪测量无须配置消解管和储液环,以上需提供官方样本和说明书资料。 (8)在线水中油分析仪检测原理:紫外荧光法,量程:0-50mg/L,带自清洗组件,浸入式安装。在线BOD分析仪,检测原理:紫外光法,量程:0-1000mg/L。 (9)投标人承诺负责通过环保比对验收工作,并提供第三方比对监测报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承诺书。 (10)所投智能数据采集仪满足4路网络视频接入,视频存储容量16T,可满足3路视频存储信号180天,兼容H/T212-2005、HJ212-2017和HJ212-2025行业通信标准,支持门禁开门信息、门禁设备状态、门状态的采集和上报。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雨水处理或污水处理或类似工况下*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COD分析仪不少于5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所有业绩中COD分析仪总数量≥10套);氨氮分析仪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所有业绩中氨氮分析仪总数量≥8套);提供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供货合同/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业绩信息至少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供货范围、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业绩提供不完整或内容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技术规格书,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人对买方规定的标准、规范、报价清单及本技术要求的任何偏离,均应在报价技术文件中的“偏离清单”中注明。不接受开标后提出的任何偏离。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请注意CA的有效性;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但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约或违法行为,将以标的估算金额的2%的比例追缴投标保证金,如拒缴,将终身取消仪征化纤物资采购的供应资格。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发票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并按3.8要求验真发票和上传经验真发票。 *本标如出现中标(入围)报价超(含)人民币200万元,本标废标。(人民币200万元为制度要求,对本标报价没有参考意义)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仪征化纤新材料(宁夏)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仪征化纤新材料(宁夏)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青 联系人: 陈皓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haoqing.yzhx@sinopec.com 电子邮件: chenhy1.yzh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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