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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2000吨/年聚酯多元醇后处理系统脱瓶颈项目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 |
斯泰潘(南京)化学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305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南路158号,对原6000吨/年聚酯多元醇后处理系统进行脱瓶颈改造,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一)对现有5万吨/年聚酯多元醇生产线进行技改,将苯酐聚酯多元醇产能缩减至39995吨/年,己二酸聚酯多元醇产能增加至9505吨/年,同步对现有6000吨/年聚酯多元醇后处理生产线进行改造,对现有精馏系统冷却设备进行优化改造,将精聚酯多元醇产能从6000吨/年提升到9000吨/年;(二)新增1台380立方米的聚酯多元醇储罐,并将现有一台226立方米的聚酯多元醇储罐用于存储精聚酯多元醇,提高产品的周转效率。二期建设内容为:(一)对现有5万吨/年聚酯多元醇生产线进行技改,将苯酐聚酯多元醇产能缩减至36990吨/年,己二酸聚酯多元醇产能增加至12510吨/年,同步对现有6000吨/年聚酯多元醇后处理生产线进行改造,通过精馏分离提高己二酸聚酯多元醇产品的纯度,将精聚酯多元醇产能从9000吨/年提升到12000吨/年;(二)在工艺装置区新增1台10立方米的添加剂配制罐,现有一台5立方米的搅拌罐改成调和罐;(三)在工艺装置内新增一套蒸发设备,提高设备产能和可靠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约850万,其中环保投资25万。二期投资约1150万,其中环保投资25万。 |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雨、污排口,不增加生活污水,新增废气吸收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工艺废气收集进热力焚烧炉装置处理,尾气经“骤冷+SCR+急冷”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罐区及装车区废气经“洗涤+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站废气经“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调和废气收集经“一级洗涤塔+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焚烧炉飞灰、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废油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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