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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北沿江高铁南京北站集疏运东快线(浦六路)二期工程 |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 |
南京江北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建〔2025〕99号)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南起沿山大道(桩号K1+873.497),向北沿规划线位布设,止于林场立交(桩号K4+581.962),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线全长2.708公里(未设置辅路),其中高架段1476.33米(含涉铁主线桥335.2米),隧道104米。项目主线道路拟采用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1.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 |
(一)施工现场设置截水沟,地面雨水径流经沉淀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用于车辆机械冲洗;砂石料冲洗废水经平流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回用于砂石料冲洗及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等,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20)。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不得设置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严禁向生态空间管控区内排放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材料堆场应配备有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营运期地面雨水径流收集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二)严格落实《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苏环办〔2021〕80号)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落实“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标准、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等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有效清洗出入车辆、工地喷淋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视频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施工期TSP、PM10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运营期加强路面养护、道路两侧绿化及机动车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设置施工现场、设立封闭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路面、设置禁止鸣笛标牌、加强路面养护等措施,减缓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道路两侧边界35米以内不宜规划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的,其设计单位对建筑的隔声设计应保障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废弃挖方等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废机油、隔油池油泥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五)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边界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禁止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严禁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排放废水、固体废物,加强沿线动植物保护,落实生态补偿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加强绿化苗木的定期管理和养护,降低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项目道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全线禁止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车通行,避免违规、违章运输。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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