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江苏南京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开通会员可解锁*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11万吨高性能树脂及复合材料一体化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

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74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丰华路以南,崇福路以西。购置反应釜、精馏塔、挤出机等设备,建设4,4'-二氟二苯甲酮单体生产线、聚芳醚酮树脂生产线、热塑性复合材料生产线配套辅助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4,4'-二氟二苯甲酮5000吨、聚芳醚酮树脂6900吨、热塑性复合材料9200吨。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成后,年产4,4'-二氟二苯甲酮5000吨、聚芳醚酮树脂3000吨、热塑性复合材料5100吨;二期建成后,年产聚芳醚酮树脂3900吨、热塑性复合材料4100吨。项目总投资215203.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60万元。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高盐工艺废水、车间废气预处理喷淋废水、RTO后置碱喷淋废水经多效蒸发脱盐预处理,废气脱附废水经气浮预处理,与RTO前置喷淋废水、设备与地面清洗废水混合进入除氟、Fenton氧化单元预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站砂滤器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一期项目301/401车间含氟废气经“两级降膜+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后,与脱溶废气、精馏含氟废气混合经树脂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含二氯乙烷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上述废气与精馏废气混合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102/104车间含氮废气经两级冷凝预处理;辅助车间酸性废气、含二氯乙烷废气经两级降膜吸收预处理后,与酸性废水罐、高盐废水池废气混合经水吸收处理,再与罐组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与多效蒸发废气混合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以上所有经预处理废气与301/401/102/104车间其他有机废气、储罐废气、一期污水站废气、危废库废气混合经“碱洗+RTO+急冷+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树脂聚合废气经“冷凝+袋式除尘+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期树脂造粒废气经“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1~3#复材车间废气经各车间的“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20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复材创新中心废气接入3#复材车间处理装置处理。一期导热油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检测中心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二期项目202/204车间精制、精馏含氮废气经两级冷凝预处理,与二期其他工艺废气、污水站废气混合经“碱洗+RTO+急冷+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树脂聚合废气经“冷凝+袋式除尘+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树脂造粒废气经“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4#、5#复材车间分别经“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二期导热油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三)合理布局各类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精/蒸馏残渣、滤渣、污盐、废水处理废液、污泥、检验废液、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电池、废油漆桶、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