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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制度及《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战时防倒塌棚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战时防倒塌棚架材料
招标编号: ACEG-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与相山路交口西北角。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投标单位钢材品牌需满足建设单位推荐品牌要求(马钢、江苏徐刚、宝钢、宝武武钢,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即响应品牌要求)。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3)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
2、计划工期:本工程供货周期预计下单日起7天内货到现场,需提供战时防倒塌棚架模型及拼装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含税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4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6、报价包含费用:投标报价包含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码堆、存储、成品保护、安装以及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所有税费(包括增值税税率)。
7、验收标准:合格。
8、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9、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0、其它要求: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4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4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直接在线报价即可,无需上传其他询价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支付已结算量75%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85%,总承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的97%,尾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二年);2、甲方可以选用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甲方采用票据、安信等付款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当月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如当月不能及时提供,由此产生当月的增值税附加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
联系人:鉏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管理部。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C栋14楼。
招标咨询联系人: 李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