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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钢结构厂房工程加工承揽
二、文件编号:ACEG-2*开通会员可解锁*01
三、招标人:安徽建工智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补遗内容:
一、招标公告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 合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 中国钢结构企业制造资质证书二级 。
3、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少具备2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钢结构厂房工程加工承揽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要附不少于对应此业绩合同500万元的发票),专业分包及总承包业绩无效,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 / 。”
修改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合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 / 。
3、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少具备1项不低于5000万元的钢结构厂房工程加工承揽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需要附不少于对应此业绩合同200万元的发票),专业分包及总承包业绩无效,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业绩合同内容以合同文本或合同清单为准。
4、其它要求: 仅接受制造厂家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工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
二、技术标评审中商务文件评分:
1、业绩最高分由6分修改为4分;
2、增加一项:“自有厂区规模(占地面积,附证明材料)10万平至15万平(不含)得1分,15万平至20万平(不含)得1.5分,超20万平得2分,最高加2分”
三、偏差率E1由1.05修改为1.1。
招标文件已变更,请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
注: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不放入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