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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黄砂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黄砂材料
招标编号:ACEG-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位于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街道。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3429万平方米,包括生产区、办公区、仓库区、生活区等功能分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芯厂房、容量厂房、模组厂房、原料仓、成品仓、报废仓、宿舍、食堂及配套建设厂区道路、雨污水排管、供电照明等综合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工程内容为准。该项目为联合体项目,我单位承建生活区。本次拟招标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黄砂材料。
二、报价单位资格: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
2、计划工期:200天,具体供货日期以投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金额的3%(现金缴纳);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之前。 3、返还时间: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并完成决算,到期无息返还 。
6、招标控制价(含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遇相同评标价的,入选“优秀供应商”的投标人优先;相同评标价的投标人均入选或均未入选“优秀供应商”的,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7、验收标准:满足现场施工质量要求。
8、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9、其他事项:1、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2、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 P1=P0 ×(1-2%) 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其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3)除以上情况外中标单价不予以调整。3、报价必须包括加工、运输、及装卸服务等所有费用。4、货送至项目现场,项目人员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并过磅进行验收。5、材料进场须提前送样至项目部留存,作为大批量进场材料的比对,送样不合格的材料禁止运至施工现场,若大批量进场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进行卸车,即使卸车投标人也应无条件将不合格材料清场,并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6、对于项目前期及后期小批量要货,单次计划量可能不满一车的情况,投标人应充分实地考虑进场道路的承载能力、地形地貌和外围环境,超限超载治理政策等,组织适宜的车辆,协调相关事宜,不得以单次不足一车为由拒绝送货。 7、特别提醒: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0、其它要求:1.为共享安徽建工集团集中采购成果、助力投标人降低建材采购成本,现鼓励各投标人在“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并采购相关产品。若投标人已完成“皖建云商”平台注册,可将注册成功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皖建云商注册流程:
(1)登录www.wjys365.com进入皖建云商平台,点击平台首页【登录/注册】,在登录页面点击【采购商注册】;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采购商资料,上传营业执照与企业授权书(需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3)提交成功后,预计1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采购商可使用注册手机号及短信中的登录口令进入采购商后台,进行商品采购等操作;
(4)温馨提示:为提高审核效率,投标人可电话联系皖建云商后台审核人员。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2月3日8时 4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 2026 年2月3日8时 4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在电子招采平台录入清单报价即可,不需要上传其它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工程量。1、按月结算支付至结算量的65%。合同履约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量的75%(提供全额发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5%,完成竣工结算,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7%;留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 。
联系人:吴 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管理部。
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C栋14楼 。
招标咨询联系人: 李工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