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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徽建工泾青高速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标段1
招标编号:ACEG-2*开通会员可解锁*01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投资管理公司
三、澄清内容:
提问: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且同时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维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1项完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单、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附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
运维项目业绩非建设工程,无需验收,所以没有完工证明材料,运维业绩是否只需要提供合同和发票即可,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且同时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维业绩。其中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1项完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单、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附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运维业绩只需提供合同和一张对应的合同发票即可。
以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一致,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
注:本次补遗不需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