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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2025-HCJZ-SH1261 |
|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孚中央社区居民委员会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孚莲一里193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26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孚中央社区文化广场舞台项目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孚中央社区文化广场舞台项目,数量:1项,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确定成交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
厦门佳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湖北路395号 |
| 成交项目主要内容: |
孚中央社区文化广场舞台项目,数量:1项;其他可咨询招标公司。 |
| 成交金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 合同履约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洪蓉、游云辉、罗林生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陈皇梅/危青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其他: |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3.评审专家推荐理由:闽源国建(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腾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具有较多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且均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且均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及依法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3.采购人推荐理由:厦门佳佳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较好的售后服务,并能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且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固定收费。 5.采购代理服务费:0.3万元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开通会员可解锁* 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