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新丰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招标代理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04
发布于
广东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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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拟进行新丰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施工招投标代理的服务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561万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计划对对新丰大道楼角段(1.1km)、省道S333镇区扬康至新光段(2km)、省道S333金丰路口至瑞峰实验学校段(0.837km)三条线路沿线范围内道路两侧房屋完善外立面风貌提升五要素(含违建雨阳棚整治提升),统一空调架;外墙面涂刷真石漆;拆除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道路两侧见缝插绿;增加外立面窗框线及天际线;拆除违建构筑物。

  六、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新丰镇镇区风貌管控提升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到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

  2.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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