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承租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15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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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是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校园紧邻大蜀山。学校于2000年创办,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先后获批安徽省政府立项建设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省教育厅重点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双特色”高校建设单位、省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均是全省民办高校唯一,拥有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64个本科专业,设有12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院)部,各类在校生近3万人,教职工188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10人,博士490人,另有11个国家173名留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为满足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现对校内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进行招商。 一、招商原则 本次招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 二、招租范围 (一)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YMCYBZZX-20260005 (三)场地使用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四)本次招租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承租。 三、承租企业须知 (一)学校仅负责提供设备放置场地及供电电源接口。 (二)设备购置、供电线路铺设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亦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所供食品及饮品须为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定型包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须经检验合格且在质保期内。 (三)承租人须具备食品及饮料流通经营资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及主要业绩说明。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委托代理人承租,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投设备须为国内知名品牌,性能稳定、技术可靠、安全节能,且外观美观大方;售后服务及时,维修便捷;产品在省内外高校或其他公共场所投放使用两年以上,且投放数量不少于15台。 7.承租方须安排一名现场管理人员在校内,负责日常协调与管理。 (四)校方有权在必要时对承租人企业及所投放高校进行实地考察。不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不予接受招租。 (五)承租方不得在自动售货机显示屏上投放任何宣传广告。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资质要求 (一)承租人不得存在挂靠、转包、分包、借用或伪造资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校方将拒绝签约。 (二)承租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四)本项目特定要求:参与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咨询地点和招租时间 1.咨询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316室。 2.招租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秦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贺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谢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七、其他重要说明 本次招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中介费、信息费。 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完全责任。如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隐瞒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学院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发展规划需要,学校有权对招租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本次招租。 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后续的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我们诚挚欢迎有实力、讲诚信、重品质、愿与学校共同发展的社会各界经营者积极参与,携手共建安全、文明、智慧、和谐的现代化校园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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