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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主楼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3.招标代理: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工期要求:30天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招 标 内 容 |
招标控制价 |
1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
19万元 |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投标人须为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
6.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8:30 时至17: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506室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可添加微信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徐月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8.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5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保函、银行本票、支票、汇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到代理机构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如中标人具有AA及以上信用评级(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招标人将对其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为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具体形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9.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人:吉工、徐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