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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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四川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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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征集公告

为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按照:“集体决策、程序公开、阳光采购”的原则和工作流程,合理确定了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上市许可持有人(详见《附件1》),为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及时规范满足临床需求、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现公开征集配送企业。

一、配送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需提供生产企业或上市许可持有人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需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授权产品、授权期限等内容并加盖有授权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资料,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二)具备与配送产品相应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三)需提供配送企业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配送企业法人、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保证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2与附件3)。

如中选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或上市许可持有人选择直接配送我院,无需提供序号(一)、(二)资料;

序号(四)至(八)可自拟《承诺函》格式。

二、资料的要求、准备和递交

(一)资料要求

配送企业需全面、准确、规范填写提交所有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逐页加盖公章,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将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

(二)资料准备

统一用A4纸备齐,并按顺序装订、密封提交,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三)资料递交

1.递交方式和地点:可现场递交或邮寄(如邮寄则以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配送企业请按照本《公告》及附件要求准备资料,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夹江县人民医院采购办4(夹江县千佛大道二段、后勤综合楼三楼)。

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分,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备注

配送企业如对本《公告》及附件中的相关描述、要求、说明等内容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如有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包括质疑具体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在报名截止时间2小时之前向我院提出,逾期未书面提出质疑的,则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认同本《公告》及附件相关描述、要求、说明等内容并遵守我院相关程序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4)、尊重征集结果。

此次征集若有补遗或更正将在夹江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夹江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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