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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桥梁及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桥梁及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经济开发区龙淮南路199号 |
| 建设单位 |
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中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喷砂喷涂车间、总拼场地等,购置起重机、喷砂机、喷涂机及配套设备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钢结构产品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焊接废气、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多级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直燃式焚烧炉(TO炉)”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排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东、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焊渣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沸石、废过滤材料、漆渣、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厂区北侧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油漆、废润滑油等。构成危险单元的风险场所为油漆库、危废间等。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设置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开区经贸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506-34*开通会员可解锁*-367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