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蚌山区人民医院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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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蚌山区人民医院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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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蚌山区人民医院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市蚌山区雪华路与解放路交口以东100米

建设单位

蚌埠市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显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医养中心总建筑面积9800m²,医技及康复护理楼总建筑面积4800m²,设置失能医养床位100张、半失能医养床位约150张、医疗床位99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集气孔收集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有关规定。

2.废水

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除臭塔更换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超纯水制备浓水排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厂界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未被污染废输液瓶(袋)、废反渗透膜等,收集后存储于一般固废间,定期运输出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泥、栅渣、在线监测废液等,收集后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风险物质包括酒精、次氯酸钠、84消毒液(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危废、天然气等。医院需配备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企业要联合外部救援力量灭火、转移易燃物,防止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同时紧急疏散人群至上风向,设置隔离区,空气质量达标后才允许进入。危险废物管理要完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设专人负责,学习法规和操作方法,做好资料记录。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市蚌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509-34*开通会员可解锁*-57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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