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高硼硅玻璃杯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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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恒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高硼硅玻璃杯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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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年产600万只高硼硅玻璃杯及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贾庵路20号院内

建设单位

安徽恒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安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租赁厂房,购置注塑机、自动圆面印花机、电加热烤花窑(即退火窑)、搅拌机、模具、辊压机、分条机、模压机(电加热)等设施,建设年产 600 万只高硼硅玻璃杯及配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注塑、辊压、模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贴花烘烤、印花及晾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工业》(DB4812.4-2024)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后的生活污水、贴花废水、清洗废水与循环冷却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淮河。

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来源于搅拌机设备、风机、注塑机、辊压机、分条机、模压机、拆边机等生产设备。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垫和消声器,设置隔声罩等措施来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注塑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玻璃杯不合格品、拆边、打孔、切片废边角料、废贴纸,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为废抹布、废包装桶、废丝网印刷版、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的事故类型为丝印油墨、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等。建成后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储存物存放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物质需设置独立储存区,远离火源、热源,储存场所地面采用硬化+防渗处理,配备防泄漏托盘,防止物料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格限制仓库内危险物质储存量,缩短储存周期,减少风险隐患;储存区设置禁火标志及防静电设施,配置吸附棉、沙土等应急吸附材料;危险物质储存区、危废库、生产车间等区域严格执行禁火制度,设置明显的禁火标识,严禁携带火种;制定各种操作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看管检查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市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 2509-34*开通会员可解锁*-482682。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