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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
2025年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行业管理,推动行业提质
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适
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设立、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包括岩棉、玻璃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硬质聚氨酯泡沫塑
料、气凝胶、泡沫玻璃、膨胀珍珠岩、硬质酚醛、真空绝热
板、建筑保温砂浆等企业。
第二条 本规范条件对企业实施 “规范企业”和 “ 引领
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是引导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
第二章 基础指标
第三条 基础指标是评价 “规范企业” 的依据,包含基
本要求、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能源与资源管理、
安全生产
6项一级指标、23项二级指标。
(一)基本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 “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合规用工,按时足额
2
支付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依规缴纳税款。不
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近
两年未列入国家有关专项督察“负面典型案例”,或公告前
不存在未完成国家有关专项督察整改事项。
(二)工艺装备。主体工艺装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要求,不存在列入淘汰类的工艺装备。
(三)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附
1)。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生不合格情形、未因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情况;燃烧性能等
级、烟气毒性等级、标识等符合《建筑用绝热材料及制品燃
烧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46520)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
烧性能分级》(
GB 8624)要求。相关材料和工艺须符合《消
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受控消耗臭氧
层物质清单》等政策规定,不得使用已淘汰的三氯一氟甲烷
(
CFC-11)作为保温材料发泡剂;未使用六溴环十二烷阻燃
剂等材料;使用
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氢氟碳
化物(
HFCs)等作为发泡剂的企业,应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
息系统备案。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障制度和质
量控制体系,具有产品检验化验设施,具备出厂检验能力。
建立可追溯的产品出厂台账制度。
(四)环境保护。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
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符合环境影响评
3
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要
求。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
放污染物。环境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
(五)能源与资源管理。纳入国家和地方重点用能管理
的企业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
GB/T 15587)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岩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符合《岩棉、矿
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3)准入值
要求,其他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GB/T
35608)绿色产品值要求。水资源消耗符合《取水定额 绝热
材料》(
JC/T 2812)规定,生产过程产生废水的,应设置废
水回收处理设施,不存在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
(六)安全生产。近两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且未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成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
护设施、消防设施,具有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备案等相关
手续,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环节,
其除尘系统应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和《粉尘
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7)等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
查治理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第三章 引领指标
4
第四条 引领指标是评价“引领型规范企业”的依据,
包含规模、智能、品质、绿色、安全
5项一级指标、13项二
级指标,合计
100分。
(一)规模。单线规模,岩棉制品不低于
3万吨/年;玻
璃棉制品不低于
8000吨/年;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不低于1万
立方米
/年;泡沫玻璃绝热制品不低于6万立方米/年;建筑保
温砂浆不低于
5万吨/年。单一厂区内年生产规模,聚苯乙烯
泡沫塑料不低于
24万立方米/年;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不低于
8万立方米/年;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不低于5万立方米/年;
硬质酚醛泡沫制品不低于
60万平方米/年;真空绝热板不低于
100万平方米/年。
(二)智能。企业达到《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
估》
(
JC/T 2947)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
GB/T 39116)
3级及以上要求。
(三)品质。建立创新平台,具备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
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近两年有新产品通过省
级及以上单位鉴定。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
项冠军企业。建成具备导热系数、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等
指标检测能力的标准化实验室。通过保温材料绿色产品或绿
色建材产品认证。近五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
情况。
5
(四)绿色。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用太
阳能、风能、生物能等绿色电力,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岩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岩棉、
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3)先进
值要求,其他产品达到《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GB/T
35608)绿色标杆产品值要求。厂区内生产废水实现循环利
用。工业固废实现高效综合利用。创建成为绿色工厂。
(五)安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
报告奖励机制。
第四章 评价标准
第五条 “规范企业”符合全部基础指标(附
2)。
第六条 “引领型规范企业”符合全部基础指标,且引
领指标(附
3)总分不低于80分。
第五章 申请流程
第七条 企业自愿申请“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
业”,按照本规范条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建筑保温材料
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于当
年
3月底前报送属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6
第八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应急管
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
查,开展现场核查,并于当年
6月底前将通过审查的企业名
单和《申请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
防救援等部门组织复核,对“引领型规范企业”开展现场核
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
业”予以公示,公示期
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对公示有异议的,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第六章 动态调整
第十条 已公告的“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
(以下简称已公告企业)按本规范条件每年开展一次自查,
于
3月底前将《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自查报告》(以
下简称《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已公告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自查中主
动提出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
3月底前随《自查
报告》一并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已公告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照本
规范条件于下一个申报年度重新提交《申请报告》:
1.企业搬迁;2.企业发生分立;
7
3.兼并重组后法人主体发生变化;4.主体工艺设备发生变化;5.已公告规范企业拟申请引领型规范企业,或已公告的
引领型规范企业不能保持引领型指标要求申请降为规范企
业;
6.其他需重新提交《申请报告》的情形。
第十三条 已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公告资
格:
1.不能继续保持本规范条件基础指标要求的;2.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3.未按时提供《自查报告》的;4.企业被兼并、关停退出后法人主体不存在的;5.主体设备关停退出的;6.停产2年及以上的;7.因产品质量问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造成较大及以上火
灾事故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等需撤销的情形。
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自撤销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后才
可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门按照本规范条件要求对《自
查报告》进行审核,
6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和变更、调整建议
8
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应急管理、市
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进行调整并公告。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
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适时对已公告企业进行抽查,对不能保
持相关评价指标要求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动态
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范条件涉及的产业政策、标准等若有修
订,按修订后的版本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范条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
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
1.涉及的建筑保温材料标准2.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3.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4.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模板)5.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自查报告(模板)
9
附
1
涉及的建筑保温材料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 46520
建筑用绝热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2
GB/T 10303
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
3
GB/T 10801.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EPS)
4
GB/T 10801.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XPS)
5
GB/T 17795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6
GB/T 19686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7
GB/T 20219
绝热用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8
GB/T 20473
建筑保温砂浆
9
GB/T 20974
绝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
PF)
10
GB/T 21558
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11
GB/T 25975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12
GB/T 34336
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
13
GB/T 37608
真空绝热板
14
GB/T 41077
建筑用绝热制品 六溴环十二烷的限值
15
JC/T 647
泡沫玻璃绝热制品
10
附
2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基本要求
1
合规经营
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正常生产
未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3
合规用工
依法合规用工,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依法纳税
依法依规缴纳税款。
5
诚信竞争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6
督察检查
近两年未列入国家有关专项督察“负面典型案例”,或企业申报前不存在未完成国家有关专项督察整改事项。
工艺装备
7
工艺装备
主体工艺装备应当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不存在列入淘汰类的工艺装备。
质量管理
8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合格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附
1)。近三年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生不合格情形、未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情况。燃烧性能等级、烟气毒性等级、标识等符合《建筑用绝热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46520)和《建
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要求。
9
原料使用
不得使用已淘汰的三氯一氟甲烷(
CFC-11)作为保温材
料发泡剂;未使用六溴环十二烷阻燃剂等材料。使用
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氢氟碳化物(HFCs
)等作为发泡剂的企业,应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系统备案。
10
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障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11
质量检验
具有检验化验设施,具备出厂检验能力。
12
质量追溯
建立可追溯的产品出厂台账制度,具有能追溯到产品质量的技术和能力。
环境保护
13
环境事故
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14
环境影响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环境保护设
施竣工验收等要求。
11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15
排污许可
具有排污许可证。
16
污染控制
污染物排放、处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未出现超总量排污、超排污许可证排污等情形。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各产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1617)《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 1629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
(
GB 3782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14554)
的规定。水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和
地方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分别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等相应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的规定。
17
环境管理
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能源与资源管
理
18
节能评估
纳入国家和地方重点用能管理的建筑保温材料企业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
GB/T 15587)建立
能源管理系统。
19
能效水平
岩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符合《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3)准入值要求,其他产
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GB/T 35608)绿色
产品值要求。
20
水资源消
耗
水资源消耗符合《取水定额 绝热材料》(
JC/T 2812)规
定,设置废水回收处理设施,不存在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
安全生产
21
安全事故
近两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2
安全设施
建成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具有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备案等相关手续,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环节,其除尘系统应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 号)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等相关要求。
23
安全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12
附
3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分值
规模
1
生产规
模
(
7 分)
生产规模达到以下要求:单线规模,岩棉制品为
3~5 万吨/年;玻璃棉制品
为
8000~15000 吨/年;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为
1~1.5 万立方米/年;泡沫玻璃绝热制品为 6~8 万立方米
/年;建筑保温砂浆为 5~10 万吨/年。单一
厂区内年生产规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为
24~30
万立方米
/年;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为 8~10 万立
方米
/年;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为 5~7 万立方米/
年;硬质酚醛泡沫制品为
60~100 万平方米/年;
真空绝热板为
100~150 万平方米/年。
4
7
生产规模达到以下要求:单线规模,岩棉制品不低于
5 万吨/年;玻璃棉制
品不低于
1.5 万吨/年;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不低
于
1.5 万立方米/年;泡沫玻璃绝热制品不低于 8
万立方米
/年;建筑保温砂浆不低于 10 万吨/年。
单一厂区内年生产规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不低于
30 万立方米/年;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不低于
10 万立方米/年;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不低于 7 万立方米
/年;硬质酚醛泡沫绝热制品不低于 100 万
平方米
/年;真空绝热板不低于 150 万平方米/年。
7
智能
2
智能化
水平
(
10 分)
达到《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
JC/T
2947)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3级要求。
7
10
按照《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
JC/T
2947)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4级及以上要求,推进企业智能化升级。
10
品质
3
创新能
力
(
13 分)
具备市级及以上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
1
2
具备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
2
经专业机构审计后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R&D)
达到
3%及以上(采用上年度数据)。
3
近两年有新产品研发并通过省级单位鉴定,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1
2
近两年有新产品研发并通过国家级单位鉴定,并提供用户使用报告。
2
13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分值
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3
省级专精特新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
3
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
3
4
产品研发
(
6 分)
无机材料建设具有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憎水率、短期吸水量等检测设备的标准化实验室;有机材料建设具有导热系数、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氧指数等检测设备的标准化实验室(每满足一项得
2 分,本项最高 6 分)。
6
5
质量检验
(
8分)
产品通过保温材料绿色产品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
5
具备部分型式检验的设备。
3
6
产品质量
(
3分)
在近五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3
绿色
7
环境管理
(
5 分)
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
8
节能评估
(
6 分)
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绿色电力,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30%以上。
3
采用锅炉、工业炉窑改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利用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汽。
1
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2
9
能效水平
(
7 分)
岩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3)先进
值要求,其他产品达到《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GB/T 35608)绿色标杆产品值要求。(未制定
能耗限额标准的产品能耗达到同领域前
5%能耗
水平。)
7
10
水资源
消耗
(
6 分)
厂区内,生产废水回收率达到
50%。
3
6
厂区内,生产废水回收率达到
100%或无生产废水
排放。
6
11
固废综合利用(
6 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
50%以上。
3
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
80%。
6
14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
分值
12
绿色制造
(
11 分)
使用臭氧层友好和绿色低碳的发泡剂,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推荐名录》中推荐的发泡剂。
3
应用尽用低(无)
VOCs 含量水性涂料、水性油
墨、水基型胶粘剂、低(无)
VOCs 含量清洗剂
作为原辅材料,相关产品须符合
GB/T 38597、GB
38507、GB 33372、GB 38508 要求。
3
列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3
5
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5
安全
13
生产制度
(
12 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
2
6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
6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3
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附
4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
申请报告
(模板)
申 报 类 别:规范企业
/引领型规范企业
企 业 名 称:(加盖公章)
申 报 日 期:
填
报 人:
联 系 电 话:
16
目
录
一、企业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二)证实性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二、建筑保温材料规范企业基础指标符合性分析
. . . . 17
(一)基本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二)工艺装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三)质量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四)环境保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
(五)能源与资源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六)安全生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三、建筑保温材料规范企业引领指标符合性分析
. . . . 27
(一)规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二)智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三)品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四)绿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五)安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四、真实性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附表
1 企业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附表
2 企业主要装备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
附表
3 企业产品结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附表
4 企业能源消耗达标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38
附表
5 真实性承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
17
一、企业概况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1.简要介绍企业地理位置、法人及注册资本,现有主体
装备及生产能力,近
3 年产品产量,近 3 年销售收入、税金
等财务指标。
2.简要介绍企业主体工序近 3 年新建或重大改造项目
等。
3.填写附表 1 企业基本情况。
(二)证实性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其他证书和先进荣誉。
二、建筑保温材料规范企业基础指标符合性分析
(一)基本要求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中附
2“建筑保
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合规经营、正
常生产、合规用工、依法纳税、诚信竞争、督察检查
6 项二
级指标进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1.合规经营
请描述企业近两年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
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
主要证实性材料:企业提供近两年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
18
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声明。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封面、公共信用信息概览、严重失
信信息页面等截图。
2.正常生产
请描述企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经营异常”信息页面截图。
3.合规用工
请企业描述依法合规用工,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企业近
3 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支
付职工薪酬等相关凭证。
4.依法纳税
请企业描述依法依规缴纳税金的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企业近
3 年完税证明。
5.诚信竞争
请描述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否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存
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的自
我声明。
6.督察检查
19
请企业描述近两年是否存在列入国家有关专项督察负
面典型案例,或企业申报前是否存在未完成国家有关专项督
察整改事项。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近两年未列入国家有关专项督
察负面典型案例,或企业申报前不存在未完成国家有关专项
督察整改事项”的自我声明。
(二)工艺装备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2“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中“工艺装备”指标进
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7.工艺装备
描述企业现有主体工艺装备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24 年本)》要求,是否存在列入淘汰类的工艺装
备。填写附表
2 企业主要装备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企业主要装备情况表。
(三)质量管理
需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2“建筑保
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中“质量管理”指
标进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填写附表
3 企业产
品结构情况。
8.产品质量
(
1)请描述企业生产产品质量合格并符合相应产品标
20
准。在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是否发生不合格情况,是
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企业产品结构情况表;主要产品最新
的型式检验报告;“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生不合
格情况”“近三年未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事
故”的自我声明。
(
2)请描述企业生产产品的燃烧性能、烟气毒性、产
品标识等是否符合《建筑用绝热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安全技
术规范》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要求。
主要证实性材料:产品阻燃性能测试报告或者阻燃等级
认证证书。
9.原料使用
(
1)描述企业是否使用已淘汰的三氯一氟甲烷(CFC-11
)作为保温材料发泡剂;是否使用六溴环十二烷阻燃剂等材
料。
主要证实性材料:原料采购凭证。
(
2)请企业描述是否采购 HCFC-141b(1,1-二氯-1-氟乙
烷)或氢氟碳化物(
HFCs)作为保温材料发泡剂,是否在消
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系统备案。
主要证实性材料:使用
HCFC-141b(1,1-二氯-1-氟乙烷
)或氢氟碳化物(
HFCs)等作为发泡剂的企业提供“消耗臭
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证明等材料。
21
10.质量管理制度
描述企业是否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障制
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主要证实性材料:质量管理制度清单及主要制度文件,
产品质量保障部门设立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质量检验
描述企业是否配备检验化验设施,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
力。
主要证实性材料:产品性能检验设备、出厂检验设备清
单及主要照片。
12.质量追溯
描述企业是否建立可追溯的产品出厂台账制度,是否具
有能追溯产品质量的技术和能力。
主要证实性材料:产品出厂台账文件;已有的产品追溯
系统或其他能证明追溯能力的证明文件。
(四)环境保护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2“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中“环境保护”指标进
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13.环境事故
请企业描述近两年来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
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22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
态破坏事件证明,或“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
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自我声明。
14.环境影响
描述企业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三同
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要求。
主要证实性材料:主体工序生产装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批
复文件(含在建、拟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合
规性证明材料。
15.排污许可
描述企业是否具有排污许可证。
主要证实性材料: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16.污染控制
(
1)请描述企业污染物排放、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出现超总量排污、超排污许可证排污等情形。
(
2)请描述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各产业的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4161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 378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规定。
23
(
3)请描述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 8978)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相
应环保要求。
(
4)请描述企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是否符合《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分别是否符合相应的污
染控制标准要求。
(
5)请描述企业噪声排放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的规定。
(
6)主要证实性材料:上年度环保监测报告,排污许
可证年度执行报告。
17.环境管理
描述企业是否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否制定
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主要证实性材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文件等。
(五)能源与资源管理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2“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中“能源与资源管理”
指标进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填写附表
4 企业
能源消耗达标情况。
18.节能评估
24
请纳入国家和地方重点用能管理的建筑保温材料企业
描述是否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
(
GB/T 15587
)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主要证实性材料: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等相关文
件。
19.能效水平
描述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否达到相关产业国家标
准要求(岩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符合《岩棉、矿渣棉及其制
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183)准入值要求,其他
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GB/T 35608)绿色
产品值要求)。
主要证实性材料:企业能源消耗达标情况表;纳入国家
和地方重点用能管理企业提供最新的节能监察报告,未纳入
企业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源管理相关报告。
20.水资源消耗
描述企业水资源消耗是否符合《取水定额 绝热材料》
(
JC/T 2812)规定(不属于标准限制对象的,提供相关取水
证明);是否设置废水回收处理设施,是否存在擅自取用地
下水行为。
主要证实性材料:取水证或供水合同;如有废水处理的,
提供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循环利用证明材料。
(六)安全生产
25
需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2“建筑保温
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基础评价指标体系”中“安全生产”指标
进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21.安全事故
请企业描述近两年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且是否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
近两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事故的证明,或相关自我声明。
22.安全设施
(
1)描述企业是否建设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是否完成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备案等相关手续,是否存在
重大事故隐患。
主要证实性材料:企业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清
单,第三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消防竣工验收或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相关手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证明材
料。
(
2)描述企业是否存在产生粉尘工艺的设备设施,除尘
系统是否符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6号)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等相关要求。
26
主要证实性材料:存在产生粉尘工艺设备设施的企业提
供除尘系统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23.安全制度
描述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安全
应急预案,是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
重预防工作机制。
主要证实性材料: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文件、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文件、安全应
急预案文件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文件。
27
三、建筑保温材料规范企业引领指标符合性分析
(一)规模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3“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生产规模指标进行
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1.生产规模
请描述企业厂区内,各产品的单线生产规模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项目备案信息证明或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中关于生产线规模部分、首页和盖章页。
(二)智能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3“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智能化水平指标进
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2.智能化水平
描述企业按照《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
(
JC/T
2947)有关要求,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评估达到一定级别情况。
描述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 39116),
对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进行评估,智能制造成熟度达到一定
级别的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数字化转型成熟度等级评估报告。企
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的评估报告或智能制造成熟度证书。
(三)品质
28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3“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创新能力、产品研
发、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等二级指标进行逐项详细描述,并
附证实性材料。
3.创新能力
(
1)描述企业是否拥有市级、省级、国家级实验室、
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主要证实性材料:市级、省级、国家级实验室、工程研
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证明材料。
(
2)描述企业上年度经专业机构审计后的研发费用占
营业收入比例(
R&D)情况。
需提供主要证实性材料:上年度经专业机构审计后的财
务报告封面、盖章页、显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R&D)
页。
(
3)描述企业近两年研发、推广新产品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新产品通过省级、国家级单位鉴定证
明材料。新产品的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
4)描述企业参与制修订建筑保温材料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自有、母公司或控股的企业亦可)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
有、母公司或控股的企业亦可)证明材料。
(
5)描述企业/母公司/控股的企业是否为国家级专精
29
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描述企业/母公司/
控股的企业是否为省级专精特新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主要证实性材料:自有、母公司或控股的企业列入工业
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书或公告。自有、
母公司或控股的企业列入省级部门公告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证书或公告。
4.产品研发
请描述企业是否建设有标准化实验室(无机材料是否建
设具有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憎水率、短期吸水量等检测设
备的标准化实验室;有机材料是否建设具有导热系数、压缩
强度、尺寸稳定性、氧指数等检测设备的标准化实验室)。
主要证实性材料:标准化实验室固定场所证明、内部审
核和管理评审报告、仪器设备清单及校准
/检定证书、实验室
设施与环境记录等证明材料。
5.质量检验
(
1)描述企业产品是否通过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GB/T 35608)、《绿色建材评价 保温系统材
料》(
T/CECS 10032)等保温材料绿色产品或绿色建材产品
认证。
主要证实性材料:产品通过保温材料绿色产品或绿色建
材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
2)请描述企业是否具备型式检验相关设备。
30
主要证实性材料:设备购买凭证、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产品质量
描述企业在近五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是否发现不合
格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近五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官方抽查
结果公告、抽查检验报告、企业自我声明等具备同样效力的
证明材料。
(四)绿色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
2025 年版)》附 3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环境
管理、节能评估、能效水平、水资源消耗、固废综合利用、
绿色制造等二级指标进行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7.环境管理
请企业描述是否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证实性材料:环境管理制度清单及主要制度文件,
环境管理部门设立文件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材
料。
8.节能评估
(
1)描述企业是否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绿色
电力,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是否达到
30%以上。
主要证实性材料:绿电证及绿电占比说明。
(
2)描述企业是否采用锅炉、工业炉窑改用电能、天
31
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利用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汽。
主要证实性材料:提供立项时和改造后环评报告(仅提
供能证明的部分即可)等证明材料。
(
3)描述企业是否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是否实现
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主要证实性材料: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等。
9.能效水平
描述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符合相关规定情况、单
位产品综合能耗符合相关产业国家标准情况,单位产品综合
能耗是否达到相关产业国家标准先进值要求。
主要证实性材料:最新的节能监察报告等证明材料。
10.水资源消耗
描述企业水资源消耗情况,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情
况;是否符合《取水定额 绝热材料》(
JC/T 2812)要求,
是否存在擅自开采地下水的情况,是否开展废水循环利用;
废水回收利用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企业用水平衡报告或其他第三方出具
的证明材料。
11.固废综合利用
描述企业是否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
弃物(上年度固废产生量、固废利用率、利用量等,固废和
危废需分别描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
32
利用率。
主要证实性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销售或外委合同,
危废处理相关转移联单及处置单位资质等。
12.绿色制造
(
1)描述企业是否使用臭氧层友好和绿色低碳的发泡
剂,是否应用尽用低(无)
VOCs含量水性涂料、水性油墨、
水基型胶粘剂、低(无)
VOCs含量清洗剂作为原辅材料的
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臭氧层友好和绿色低碳的发泡剂,低
(无)
VOCs含量水性涂料、水性油墨、水基型胶粘剂、低
(无)
VOCs含量清洗剂等原辅料的购买使用台账等证明材
料。
(
2)描述企业是否列入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公告的绿色工厂情况;
主要证实性材料:列入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
告的绿色工厂等相关证书或公告。
(五)安全
对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附
3“建筑保温材
料行业规范企业引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生产制度指标进行
逐项详细描述,并附证实性材料。
13.生产制度
33
(
1)描述企业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含)
以上水平。
主要证实性材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含)以上
水平证书。
(
2)描述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
制和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主要证实性材料: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企业内
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相关证明文件。
(
3)描述企业是否参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及使用指南》(
GB/T 45001)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情
况,是否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证实性材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证明、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
34
四、真实性承诺
本企业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表述、数据、证实性材
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伪造、编造、变造、篡
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本企业愿承担相应后果。
附表:
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主要装备情况3.企业产品结构情况4.企业能源消耗达标情况5.真实性承诺
注:如不能提供要求的证实性材料,须说明原因。
35
附表
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国有
□ 集体□ 民营□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港澳台投资□
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
□
股份有限
□
股份合作制
□
个人独资
□
是否上市公司
A 股□ B 股□ H 股□
全员人数
全员人数:
人
(其中,生产人员: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
人员
)
上年末生产能力
产品一:产品二:产品三:
……
近
3 年产量
产品一:产品二:产品三:
……
近
3 年销售收
入(万元)
产品一:产品二:产品三:
……
近
3 年上缴税
金总额(万元)
36
附表
2 企业主要装备情况
工序
装备名称
数量
(台
/套)
设备规格
生产能力
上年度
产量
投产日期
备注
37
附表
3 企业产品结构情况
产品类别
上年度产量
执行标准
备注
38
附表
4 企业能源消耗达标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基准水平
标杆水平
上年度实际值
参考标准
39
附表
5
真实性承诺
本企业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表述、数据、证实性材
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伪造、编造、变造、篡
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本企业愿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说明。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
5
年度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
自查报告
(模板)
企 业 名 称:(加盖公章)
填 报 日 期:
填
报 人:
联 系 电 话:
41
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企业自查承诺书
****年**月**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本企业符合规范
企业。经自查,本企业自觉遵守建筑保温材料行业相关法律
法规和产业政策,继续按照《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
相关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本企业如实填报了自查报告,符合
相关要求。
本企业承诺,自查所提供的所有表述、数据、证实性材
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伪造、编造、变造、篡
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本企业愿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年**月**日
42
一、企业概况
描述具体变更情况,并填写下表。
企业变更情况一览表
类型
是否变更
名称变化
工艺装备变化
其他
二、证实性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证实性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县级以上
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等。
2.工艺装备变化的证实性材料,新建装备需提供环境影
响评价批复文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文件、节能审查及验收
文件、安全验收文件、职业卫生验收文件、消防验收文件或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
3.其他。
附表:
1.企业产品结构情况2.企业能源消耗达标情况
注:如不能提供要求的证实性材料,须说明原因。
43
附表
1 企业产品结构情况
产品类别
上年度产量
执行标准
备注
44
附表
2 企业能源消耗达标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基准水平
标杆水平
上年度实际值
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