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2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智慧托盘、智能分类收纳箱项目
建设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金湖北路58号
项目概况: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利用现有用地30958平方米,新建厂房64213平方米,新建年产12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智慧托盘、智能分类收纳箱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车灯外壳30万套、新能源汽车保险杠30万套、智慧托盘30万套、智能分类收纳箱30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锦晨智能物流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金湖北路58号
联系人:王留军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中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锦晨智能物流装备(江苏)有限公司-0730.docx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金龙大道563号
联系人:杨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646469691@qq.com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公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