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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关于《中山励精艺品家私陶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南办)环建表[2013]0033号,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同意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选址(中山市南区曹边工业大道,选址中心位于东经113°19'9,70',北纬 22° 26' 35.31’)建设该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陶瓷工艺品、木制品加工生产,年产陶瓷工艺品20万个、木制品6000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本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现将本项目所产生危险废物进行公开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年产生危险废物总量0.1吨,废油漆渣0.06吨,废活性炭0.02吨,废容器/空桶0.02吨。我司每年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并每年定期转移危险废物。向各地级主管部门如实上报有关危险废物数据。现同时将我司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详细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无限期
中山励精艺品家私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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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危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