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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根 据 国 家 电 力 设 备 相 关 规 定 , 电 气 设 备 须 每 年 定 期 开 展 预 防 性 试 验 , 以 验 证 其 绝 缘 性 能 、 保 护 功 能 及 运 行 可 靠 性 , 奶 立 方 业 务 部 所 辖 配 电 系 统 含 高 低 压 配 电 室 、 配 电 室 、 粉 塔 配 电 室 , 具 体 项 目 范 围 包 括 : 变 压 器 、 高 压 柜 、 电 缆 、 低 压 开 关 柜 、 继 电 保 护 装 置 等 全 部 配 电 设 备 , 完 成 耐 压 打 压 、 绝 缘 电 阻 、 保 护 定 值 校 验 等 全 套 检 测 , 试 验 完 成 后 由 机 构 出 具 具 备 法 律 效 力 的 正 规 试 验 报 告 。 采购地址: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 和 浩 特 市 和 林 格 尔 县 蒙 牛 八 期 奶 立 方 资格要求: 1 、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业 单 位 ; 2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 能 开 具 6 % 增 值 税 发 票 , 且 为 正 常 纳 税 企 业 ; 3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2 0 2 5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任 意 3 个 月 的 依 法 纳 税 缴 纳 证 明 材 料 和 社 保 缴 纳 证 明 材 料 , 投 标 人 授 权 委 托 人 必 须 是 本 企 业 在 职 人 员 ; 4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电 力 设 施 承 装 ( 修 、 试 )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5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2 0 2 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任 意 1 个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的 证 明 材 料 ( 以 双 方 盖 章 的 合 同 为 准 ) ; 6 、 投 标 人 具 有 2 0 2 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任 意 一 年 财 务 报 表 或 第 三 方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7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 t t p : / / w w w . g s x t . g o v . c n / i n d e x . h t m l )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8 、 与 采 购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存 在 以 上 情 况 的 , 在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情 况 下 , 允 许 最 先 报 名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参 与 竞 谈 ; 9 、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 不 允 许 分 包 和 转 包 ; 1 0 、 不 接 受 中 粮 及 蒙 牛 供 应 商 黑 名 单 ( 以 蒙 牛 集 团 采 购 招 标 管 理 部 下 发 的 黑 名 单 为 准 ) 的 企 业 参 与 竞 争 。 报名须知: ( 一 ) 执 行 蒙 牛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招 标 平 台 线 上 采 购 招 标 流 程 1 、 登 录 蒙 牛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招 标 平 台 报 名 潜 在 投 标 人 依 据 资 格 要 求 自 主 评 估 , 符 合 条 件 的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及 资 格 验 证 , 蒙 牛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招 标 平 台 网 址 : h t t p s : / / z b c g . m e n g n i u . c n / # / h o m e 请 先 阅 读 服 务 手 册 , 平 台 服 务 支 持 电 话 为 0 1 0 - 2 1 3 6 2 5 5 9 。 2 、 登 录 蒙 牛 供 应 商 关 系 管 理 平 台 报 名 潜 在 投 标 人 依 据 资 格 要 求 自 主 评 估 , 符 合 条 件 的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及 资 格 验 证 , 蒙 牛 集 团 供 应 链 关 系 管 理 平 台 网 址 : h t t p s : / / s r m . m e n g n i u . c n / s a p / b c / w e b d y n p r o / s a p / z r e g i s t r a t i o n 请 先 阅 读 【 M N _ S R M _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_ 供 应 商 管 理 V 1 . 1 - 供 应 商 注 册 及 信 息 修 改 操 作 指 南 】 和 【 供 应 商 入 库 - 登 录 - 参 与 项 目 - 报 名 等 流 程 说 明 】 服 务 手 册 , 再 进 行 注 册 、 报 名 , 如 因 办 理 注 册 和 平 台 操 作 不 及 时 或 错 误 , 影 响 参 加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的 , 责 任 自 负 。 平 台 服 务 支 持 电 话 为 4 0 0 8 1 0 8 1 1 1 . ( 投 标 人 报 名 时 须 将 报 名 资 料 盖 章 扫 描 上 传 到 平 台 中 ) 。 ( 二 ) 报 名 资 格 文 件 的 组 成 及 顺 序 按 照 如 下 要 求 提 供 : 1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 , 有 效 的 开 户 行 许 可 证 或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信 息 ; 2 、 提 供 企 业 一 般 纳 税 人 认 定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 6 %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企 业 2 0 2 5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任 意 3 个 月 的 依 法 纳 税 缴 纳 证 明 材 料 和 社 保 缴 纳 证 明 材 料 ; ( 依 法 纳 税 证 明 材 料 : 以 税 务 机 关 出 具 的 完 税 证 明 或 纳 税 记 录 , 或 银 行 出 具 缴 税 付 款 凭 证 为 准 ; 社 保 缴 纳 证 明 材 料 : 以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出 具 的 社 保 缴 纳 证 明 或 缴 费 明 细 , 或 银 行 出 具 付 款 凭 证 为 准 ) ; 3 、 本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或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附 件 2 ) ; 备 注 : 法 定 代 表 人 须 上 传 法 人 证 明 材 料 及 身 份 证 原 件 扫 描 件 , 若 为 被 授 权 人 须 上 传 一 份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身 份 证 原 件 扫 描 件 及 授 权 委 托 人 近 一 年 在 本 单 位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4 、 提 供 电 力 设 施 承 装 ( 修 、 试 )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5 、 提 供 2 0 2 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任 意 1 个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的 证 明 材 料 ( 以 双 方 盖 章 的 合 同 为 准 ) ; 6 、 提 供 2 0 2 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任 一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 含 资 产 负 债 表 、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 , 或 由 具 备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正 式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 7 、 提 供 本 企 业 未 被 列 入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 t t p : / / w w w . g s x t . g o v . c n / i n d e x . h t m l )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证 明 材 料 ( 需 投 标 人 提 供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截 图 并 加 盖 公 章 ) ; 8 、 提 供 保 密 承 诺 书 ( 附 件 2 ) ; 9 、 提 供 本 企 业 无 联 合 体 询 价 , 不 分 包 或 转 包 声 明 ( 附 件 3 ) ; 1 0 、 提 供 告 知 函 ( 附 件 4 , 请 详 细 阅 读 告 知 函 , 如 为 告 知 函 中 情 况 二 须 同 时 提 供 《 阳 光 协 议 》 ) 。 说 明 : 本 项 目 采 用 全 流 程 电 子 化 招 标 采 购 方 式 , 以 上 各 类 证 书 、 证 明 材 料 应 为 原 件 的 复 印 件 , 且 逐 页 加 盖 公 章 , 并 于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 蒙 牛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招 标 平 台 ( h t t p s : / / z b c g . m e n g n i u . c n / # / h o m e ) ” 进 行 线 上 提 交 ,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 过 期 提 交 不 予 受 理 ) , 审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下 载 谈 判 文 件 ( 仅 作 为 发 放 谈 判 文 件 的 依 据 ) 。 资 料 提 供 不 全 或 者 未 按 时 间 要 求 提 报 的 将 被 拒 绝 接 收 , 所 提 供 的 资 质 、 业 绩 文 件 中 如 有 虚 假 情 况 , 一 经 发 现 将 被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 投 标 人 自 获 取 谈 判 文 件 之 日 起 , 应 确 保 其 向 采 购 方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供 的 通 讯 手 段 ( 电 话 、 邮 箱 ) 一 直 有 效 , 以 保 证 往 来 函 件 能 及 时 传 达 并 及 时 反 馈 信 息 , 否 则 由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 以 上 报 名 资 料 内 容 必 须 清 晰 、 易 辨 认 , 否 则 将 被 视 为 没 有 提 供 有 效 证 件 。 资 料 提 供 不 全 或 者 未 按 时 间 要 求 提 报 的 将 被 拒 绝 接 收 , 所 提 供 的 资 质 业 绩 文 件 中 如 有 虚 假 情 况 , 一 经 发 现 将 被 取 消 竞 争 资 格 。 参与流程说明: 潜 在 投 标 人 依 据 资 格 要 求 自 主 评 估 , 符 合 条 件 的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及 资 格 验 证 , 蒙 牛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招 标 平 台 ( h t t p s : / / z b c g . m e n g n i u . c n / ) - 投 标 系 统 - 查 看 公 告 - 参 与 项 目 - 报 名 资 料 递 交 , 提 交 报 名 资 料 待 验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