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7022
项目概述: 基 于 现 制 酸 奶 业 务 发 展 , 需 要 使 用 第 三 方 单 位 对 现 制 酸 奶 门 店 进 行 食 品 安 全 评 审 , 要 求 评 审 机 构 具 备 即 饮 行 业 审 核 资 质 并 且 从 事 相 关 评 审 工 作 超 过 5 年 , 且 与 行 业 头 部 企 业 有 长 期 合 作 。 可 以 开 展 新 店 准 入 、 食 品 安 全 评 审 、 虫 鼠 害 排 查 等 相 关 评 审 工 作 , 且 可 以 针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现 场 指 导 。 合 同 期 2 年 。 资格要求: 业 执 照 ( 副 本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副 本 ) 、 税 务 登 记 证 ( 副 本 ) ( 注 : 以 上 三 项 或 三 证 合 一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 有 效 的 开 户 行 许 可 证 /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信 息 。 2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 t t p : / / w w w . g s x t . g o v . c n / i n d e x . h t m l )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3 、 与 采 购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存 在 以 上 情 况 的 , 在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情 况 下 , 允 许 最 先 报 名 的 投 标 人 参 与 竞 争 ; 4 、 本 次 询 比 价 不 接 受 多 家 单 位 联 合 报 价 。 5 、 不 接 受 中 粮 及 蒙 牛 供 应 商 黑 名 单 ( 以 蒙 牛 集 团 采 购 招 标 管 理 部 下 发 的 黑 名 单 为 准 ) 的 企 业 参 与 竞 争 ; 6 . 要 求 评 审 机 构 具 备 即 饮 行 业 审 核 资 质 , 并 且 从 事 相 关 评 审 工 作 超 过 5 年 。 7 . 提 供 与 即 饮 行 业 企 业 合 作 的 ≥ 2 家 的 证 明 材 料 ; 8 、 专 业 人 员 配 备 : 拥 有 专 业 的 评 审 团 队 , 评 审 人 员 应 具 备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证 书 。 报名须知: 1 、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副 本 ) 、 税 务 登 记 证 ( 副 本 ) ( 注 : 以 上 三 项 或 三 证 合 一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 有 效 的 开 户 行 许 可 证 ,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件 。 2 、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资 格 , 提 供 一 般 纳 税 人 认 定 资 格 证 明 材 料 ; 3 、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或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备 注 : 如 果 法 定 代 表 人 报 名 , 请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 或 证 明 ) 及 身 份 证 原 件 , 如 果 被 授 权 委 托 人 报 名 , 请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及 身 份 证 原 件 , 另 外 , 需 提 供 被 授 权 委 托 人 在 本 单 位 近 1 年 社 保 缴 纳 的 证 明 文 件 ; 4 、 近 2 年 ( 2 0 2 4 年 - 至 今 ) 2 个 以 上 类 似 项 目 业 绩 的 证 明 材 料 ( 以 合 同 为 准 ) ; 5 . 评 审 机 构 提 供 审 核 即 饮 行 业 的 资 质 ; 6 . 提 供 从 事 相 关 评 审 工 作 超 过 5 年 的 证 明 材 料 。 7 . 提 供 近 2 年 内 与 即 饮 行 业 企 业 合 作 的 ≥ 2 家 的 证 明 材 料 ; ( 合 同 文 件 ) 8 、 提 供 评 审 人 员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证 书 。 9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 t t p : / / w w w . g s x t . g o v . c n / i n d e x . h t m l )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证 明 材 料 ; 1 0 、 保 密 承 诺 书 ( 附 件 2 ) ; 1 1 、 其 他 需 要 提 供 的 相 关 专 业 文 件 材 料 。 以 上 各 类 证 书 、 证 明 材 料 应 为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加 盖 公 章 , 并 按 以 上 “ 组 成 及 顺 序 ” 合 并 在 一 份 P D F 格 式 文 件 中 , 于 资 格 预 审 截 止 时 间 前 发 送 到 l i . y e d i a n @ m e n g n i u . c n 电 子 邮 箱 进 行 审 查 ( 过 期 发 送 不 予 受 理 ) , 邮 件 主 题 为 “ 单 位 名 称 + 项 目 名 称 , 邮 件 内 容 写 清 楚 报 名 单 位 的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电 话 ” , 审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领 取 价 单 文 件 。 以 上 报 名 资 料 需 在 提 交 电 子 版 资 质 文 件 同 时 , 所 有 文 件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邮 寄 ( 纸 质 资 料 发 快 递 ) 至 报 名 联 系 人 处 , 作 为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 以 上 内 容 必 须 清 晰 、 易 辨 认 , 否 则 将 被 视 为 没 有 提 供 有 效 证 件 ) 一 式 两 份 ; 在 提 供 电 子 版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时 将 快 递 单 据 原 件 扫 描 件 一 并 提 供 。 资 料 邮 寄 地 址 信 息 :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食 品 工 业 园 区 一 区 一 号 蒙 牛 乳 业 北 楼 三 层 李 页 典 , 1 5 5 2 4 0 1 4 0 4 6 资 料 提 供 不 全 或 者 未 按 时 间 要 求 提 报 的 将 被 拒 绝 接 收 , 所 提 供 的 资 质 业 绩 文 件 中 如 有 虚 假 情 况 , 一 经 发 现 将 被 取 消 竞 争 资 格 。 参与流程说明: 潜 在 投 标 人 依 据 资 格 要 求 自 主 评 估 , 符 合 条 件 的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及 资 格 验 证 , 蒙 牛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招 标 平 台 ( h t t p s : / / z b c g . m e n g n i u . c n / ) - 投 标 系 统 - 查 看 公 告 - 参 与 项 目 - 报 名 资 料 递 交 , 提 交 报 名 资 料 待 验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