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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业主同意,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文本附后)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ldhbjzxm@126.com 通讯地址:鲁甸县崇文路114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邮编:657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鲁甸万隆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江底镇小尖山石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代码:2503-53*开通会员可解锁*-122669
项目经纬度坐标:磷石膏改性区:东经:103度33分53.357秒,北纬:27度7分0.453秒;矿山修复区:东经:103度35分52.362秒,北纬:27度6分39.781秒。
建设单位:鲁甸万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磷石膏改性区:鲁甸县桃源回族乡箐门村鸭子塘工业园;矿山修复区:鲁甸县江底镇箐脚村。
行业类别及代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总投资:297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占总投资的7.0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鲁甸万隆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临时中转场存量磷石膏约45.8万吨(实际磷石膏堆存量为43.6万吨)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转运至江底镇小尖山石灰岩矿进行矿坑回填(容量约100万m3)并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清运、矿坑回填、生态修复工程及相应的配套工程,。无害化处理设计能力为4000t/d。生态修复区恢复面积42491.91m2,回填无害处磷石膏69.08万t(约49.34万m3)。
二、环评编制单位:云南环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三、编制主持人:刘礼伟,信用编号:BH012449;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050。
主要编制人员:李 芸,信用编号BH027766;主要编写内容:全本。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锅炉燃烧废气(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24.5m高的排气筒排放(高于屋顶)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炒麦机废气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炒麦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通过管道和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合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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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麦磨粉 |
颗粒物 |
小麦磨粉将除尘系统纳入生产工艺设备 |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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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桃酱油生产线发酵异味 |
异味 |
生产发酵工艺由传统的晒池发酵改为罐体发酵,物料通过管道泵送传输,避免了发酵味的换气口废气排出室外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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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酱渣暂存间 |
异味 |
增加通风次数,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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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码 |
非甲烷总烃 |
生产车间密闭阻隔 |
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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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处理设备 |
恶臭 |
采取一体化封闭设备,加强污水处理设备周边的卫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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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环境 |
污水、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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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系统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接纳协议》中较严格限值 |
| 综合废水预处理 |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磷酸盐(总磷)、动植物油、色度 |
项目租赁的2栋厂房已在厂房西南侧配套建设化粪池,容积为15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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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废水 |
污水处理设备1座,处理规模不小于35m3/d,处理工艺为“气浮+UASB+A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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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事故池 |
应急事故池1个,容积不小于10m3,用于暂存项目的生产事故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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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环境 |
生产设备运行 |
噪声 |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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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
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酱渣收集后外售至饲料厂做原料;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和化粪池污泥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资源回收处;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 检验室废弃物及废液、含油抹布、手套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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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备等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对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③生活区、办公区、道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对简单防渗区的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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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行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周边绿化,对生态环境无较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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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存储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加强回收废物的储存管理,储存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仓库和堆场配备防火器材,项目的原料、产品及产生的工业固废严禁与易燃易爆品混存。 落实责任制,生产车间、仓库应分设负责人看管,确保车间、仓库消防隐患时刻监控,不可利用废物定期清理; 如突发火灾,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②运行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和辅助设备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加强管理,定期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及安全消防部门汇报,以便得到有效监管。 ③消防防范措施 厂区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④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贮存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为危险废物泄漏,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区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不同类别危废进行分区暂存,项目每个不同代码的危险废物贮存区之间设置挡墙间隔,危险废物分类分堆存放,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堆放。 ⑤检验室化学品的风险防范措施 腐蚀性化学品(如氢氧化钠、浓硫酸)应存放于专用防腐蚀柜,酸碱罐需设置围栏并加装防护罩;易燃液体需单独存放于防爆柜,远离热源;所有试剂需明确标签,建立电子台账系统实现全生命周期追踪;必须穿戴实验服、护目镜、手套,接触腐蚀性液体时需额外佩戴防毒面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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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建设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保管理人员的职能为: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监督环保设计工程措施及运行管理; ③配合有关环保部门搞好年度统计工作; ④搞好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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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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