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3
发布于
贵州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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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云自治县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紫云自治县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松山街道S50惠兴高速与紫云西互通交叉口西南500米

建设单位

紫云自治县长宏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中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松山街道S50惠兴高速与紫云西互通交叉口西南500米,项目占地50511.94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悼念厅改造893.7m2、墓区道路1836.36m2、墓区广场2244.44m2、业务用房1377.27m2、悼念厅4352.2m2(分别为:安寿厅、安福厅、安康厅、安泰厅、安祥厅、安宁厅、安善厅、安静厅)、厕所153.03m2、墓穴建设8000个、绿化工程(包含园林)19640m2。停车场5000m2、火化设备3台(实际建设2台)。设计容纳规模为2500具/年;骨灰存放架可容纳骨灰盒960盒,存放遗体冷藏柜18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仅对运营期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等情况进行批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接运车辆清洗用水、遗体清洁废水、解剖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排入化粪池,投放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紫云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遗体火化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标准限值;遗物祭品焚烧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引至屋顶(高于屋顶2m)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垃圾收集桶及厕所臭气通过定期喷洒消毒剂、除臭剂等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祭拜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厨余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第三方收运处理,不外排;废活性炭、除尘飞灰、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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