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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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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阜新县2024年度水库移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大巴镇东苇子沟;大巴镇诺日营子村;大巴镇元宝洼村;大巴镇杜代营子村;王府镇舍不歹村;务欢池镇碱锅村;务欢池镇广民村;务欢池镇一棵树村一棵树屯;务欢池镇一棵树村沙宝台屯;招束沟镇北太平沟屯;塔营子镇下四道沟、上四道沟;塔营子镇党家沟、大窝铺、岗岗土;蜘蛛山塔子沟村;富荣镇梅力营子;富荣镇富荣村;十家子镇八宝海村。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新建水源井16眼、新建水厂16座、配套潜水泵16套、离心泵32套、控制柜16台、消毒设备16套、反渗透净水设备16套、铺设输配水管路、入户管线、新建阀门井180座、移民工程公示牌16座等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3850万元,环保投资143.2万元。 |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为水源井、输配水管网及水厂的建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水厂劳动定员为所在村镇内部组建的管理人员调配,依托现有村屯、村镇内部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净水工程废水在各厂内废水回收池沉淀处理储存后,定期用于城镇绿化、道路清扫、抑尘用水,不外排,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反渗透元件及废包装袋;反渗透元件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包装袋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