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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 1 |
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 |
贵阳市乌当区火石坡特色食品工业园1层(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 |
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拟实施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在公司现有物流配送中心场址内新建一个放射性药品库房及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暂存库主要贮存含C-14、F-18在内的共22种核素(含同种核素的不同形态)的放射性药物,货包日最大储存量为55个,暂存库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约为6.83E+08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1)主要污染因子 由工艺流程及核素辐射特性可知,本项目暂存库仅为货包暂存,不涉及拆包、分装及运输。正常工况货包出入库过程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α射线、β射线、γ射线(直接产生γ射线以及正电子核素湮没辐射产生γ射线)、韧致辐射。 (2)废气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气。 韧致辐射及γ射线与空气作用,产生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等废气,经工作场所通风系统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产生少量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接收退货及召回的不合格药品,原则上不合格药品直接退回厂家处理。 放射性核素货包发生泄漏、洒落事故时,在对放射性污染地面进行洗消过程中,需用到抹布、吸水纸、纸巾、手套等,去污产生的含放射性的抹布、吸水纸、纸巾、手套等废物。 同时,暂存库通风系统末端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4)废水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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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开通会员可解锁*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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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