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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乌长高速贵阳区域220kV东坝线、110kV浙河虎线等7条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 1 |
乌长高速贵阳区域220kV东坝线、110kV浙河虎线等7条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
贵阳市修文县、清镇市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柱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涉及迁改线路220kV东坝线、110kV浙河虎线等线路共7条,迁改段总长12.093km,新建杆塔8基,拆除杆塔7基。项目不涉及变电站、开关站、串补站等工程。。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②塔基施工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开挖;开挖的土方应采用遮盖等防扬尘措施。 ③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遮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④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产生大量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也应该经常洒水和清扫,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点造成影响。 ⑤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⑦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绿化。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②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③距离居民区较近的输电线路施工,施工前施工场地周围应先设置围挡,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并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中的噪声与振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④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②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一档跨越地表水,不在河流水域内和河道中立塔,不对跨越河流构成影响。 ③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严禁在鱼梁河水体及其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 ④施工结束后,雨水、泥浆经沉砂池等池体须经消毒后拆除并填埋,施工期临时用地须实施迹地恢复、覆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4、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作用,严格按照设计红线作业,严禁超挖,应避免雨天进行开挖作业。 ②加强施工管理,尽量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渣场、堆料场和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无法避让水源保护区的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应注意防护和及时整治恢复。席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穿越路段较短,尽量避免在其范围内设置临时工程。 ③不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挖沙、取土等活动。涉及水源保护区段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堆土点应尽量远离水体,施工期间避免渣土和石块等滚落河道。 ④禁止施工人员向水源保护区水体倾倒废水和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在水源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 ⑤在杆塔施工区周围采用临时彩钢板拦挡;塔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塔基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塔基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用装土麻袋拦挡,临时堆放时采取遮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多余土方可用于杆塔施工区保坎、护坡、平整以及后期植物措施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⑥施工结束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等池体须经消毒后拆除并填埋,施工期临时用地须实施迹地恢复、覆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5、固废处置措施 ①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②架空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基槽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点。 ③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④本项目拆除的导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铁塔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置,无利用价值部分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不随意丢弃;拆除杆塔中的铁塔,其地上部分应全部拆除,并采取覆土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拆除产生的混凝土清运至具有合法手续的渣土消纳场进行妥善处置。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避让原生盛林植被,塔基开挖弃土等应堆放在占地区域之内,避免新增占地。做好水土保持,避免开挖造成局部区域的水土流失。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长势良好的植物。要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施工中避免放炮,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 (2)减缓措施 ①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 ②优化施工临时道路选线,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地方道路或乡村机耕道,尽量不要铺设新的施工道路。施工便道后期立即开展生态恢复。 ③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④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尽量避免在晨昏进行噪声施工,尽量不在野生动物繁殖季节(4月~7月)进行大量的噪声工作。 ⑤在施工前对直接占地区内分布的动物进行中等干扰强度下的驱赶。 ⑥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向地方政府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同时及时组织人员和当地群众积极灭火。 ⑦通过设立宣传警示牌、分发宣传小册子、定期向施工人员宣传动物保护。 ⑧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教育、缩短工期。 (3)表土剥离、暂存、回填防治措施及技术要求 施工前,表土剥离执行分层开挖的操作制度,即表层耕作土与底层耕作土分开就近堆放,表层土与生土采用土工布隔离堆放,为了保持土壤结构、避免土壤板结,应用防雨布遮挡覆盖表土,并避免雨天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防止水土流失,带走土壤中的养分,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施工完毕后,表土全部回用于施工作业带生态恢复绿化工程。施工完成后对作业带进行复耕。 运营期 1、声环境防治措施 架空线路架设高度达到涉及规范高度,基本不影响外环境。但还应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影响。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 ②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架空线路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仅对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树木进行修剪,禁止非法砍伐林木。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保护区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4、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220kV双回路段对地最小达标距离为9m、项目220kV单回路段对地最小达标距离为9.5m、项目110kV单回线路对地最小达标距离为7m。 (2)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评价标准。 (3)在变电站周边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电力设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应定期对输电线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5)其他保护措施: ①加强线路巡检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②建设单位应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警示居民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新建建(构)筑物,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 ③对工程涉及的居民点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畏惧心理。 ④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乌长高速贵阳区域220kV东坝线、110kV浙河虎线等7条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 公示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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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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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