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11月拟作出的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科院高压大厅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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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科院高压大厅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科院高压大厅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陈亮村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项目占地面积13215.98m2,总建筑面积8235.76m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科院高压大厅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主要布置有特高压(综合)试验大厅、高压试验小厅和高压试验辅厅,主要设备包括1200kV工频试验变压器、5100kV击电压发生器、500kV无局放工频试验变压器、1050kV冲击电压发生器等试验电源设施。

施工期:

生态影响:

本项目为已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不会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开挖范围,对施工开挖土方采取临时拦挡及苫盖措施;结合施工进度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恢复所在区域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的影响是小范围和短暂的,随着工程建设结束,对周边的生态影响也将消失,施工期对生态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

项目不涉及大型土石方开始施工,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仅为项目进购设备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噪声、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由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中主要的施工机械有振捣棒、电锯、运输车辆等。

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4年40号)中的低噪声设备;

(2)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可加装消声器等装置减小噪声源强;优化施工设备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设备与施工场界的距离;同时根据需要可在高噪声设备施工区域增加设置不低于2.5m的移动式声屏障;

(3)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站址附近居民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尽量控制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提前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扬尘

车辆运输会使途经道路产生扬尘。在同样的路面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防治措施:(1)加强材料转运、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于易起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2)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道路应定时洒水,保持湿润,避免或减少产生扬尘;

(3)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按地方扬尘管理部门要求,施工场地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采用尾气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1)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理或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2)施工时产生的弃土,运至相关部门指定位置妥善处置。

(3)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迹地。

水环境影响

施工污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物料清洗等过程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

采取的措施:(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园区现有设施处理;

(2)将设备、物料清洗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回用于站内洒水抑尘;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巡查,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

运行期:

电磁影响:

经类比分析:

①高压试验大厅场界

高压试验大厅场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为0.504~2.513V/m,均满足4000V/m标准限值要求;场界四周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240~0.1765μT,均满足100μT标准限值要求。

②电磁衰减断面

高压试验大厅北侧电磁衰减断面测得的工频电场强度范围为0.536~2.51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1~0.0331μT,各点测值均分别满足4000V/m、100μT标准限值要求,且衰减断面上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在附近没有线路干扰的情况下是随着与场界距离的增加而减小。

本项目电磁敏感目标为南侧45m的贵州忠辉重工有限公司厂房,根据类比项目电磁衰减断面数据,在距离4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854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61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行对该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在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空气吸收及距离衰减后,在厂界处设备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影响小。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环评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项目噪声对场界及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花溪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行期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装有冷却油,正常运行工况条件下,不会产生电气设备漏油、跑油的现象,亦无弃油产生。当发生事故时,有可能产生废油。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20-08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公示版——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科院高压大厅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科院高压大厅设备及实验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开通会员可解锁*、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