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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关岭县220kV岗乌升压站至顶云变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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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220kV岗乌升压站至顶云变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沙营镇、永宁镇、顶云街道 |
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宜境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为输电线路及塔基的建设,不涉及220kV岗乌升压站及220kV顶云变的建设。线路从关岭县沙营镇220kV岗乌升压站采用单回架空方式向东北方向出线,在大背坡穿越500kV发八甲、乙2条线路,沿途避让龙门水库一级水资源保护区、新民寨附近气象炮站保护区、顶云街道城镇建设规划区,在簸箕田附近改用电缆敷设方式,穿越220kV纳顶线、顶关线、镇顶线、卓顶线以及在建八顶线路等多回220kV线路后,改用单回路架空方式接入220kV顶云变,形成1回岗乌升压站~顶云变220kV线路,新建线路长约17.2km,全部按单回路方式架设。共计塔基40基,其中直线塔22基,耐张塔18基。 |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要求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 ④起尘原材料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防尘网覆盖堆放; ⑤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 ⑥焊接作业在敞开的空间进行,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过程中统一收集施工废弃物,不向附近河道内丢弃。 本项目已投入运行,施工已结束。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建设未对水环境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无遗留环境问题。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①选取高效低噪设备,通过采取临时围挡,使施工厂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合理安排了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未在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30)进行施工。合理选择了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降低噪声影响。 ③大型设备作业时进行了围挡隔声处理。 本项目已投入运行,施工已结束,本项目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也已经随之消失。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情况,无遗留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理; ②线路土石方待基础施工完成后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无废弃土石方; ③输电线路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杆塔钢材边角料、废弃导线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设单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的有关规定,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外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 ②表层剥离的耕植土临时堆放,采取土工膜覆盖等措施,用于后期的覆土绿化; ③对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避免站址场平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减少水土流失; ④采用高塔跨越有林地带,坡地立塔采用高低脚基础,减少占地影响和土石方量; ⑤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地表,采用当地乡土品种进行植被恢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时序、施工范围,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设牵张场、料场等临时工程。 ②合理开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不影响施工结束后恢复农耕。 ③施工期间注意施工设备保养,杜绝现场“跑、冒、滴、漏”,影响土壤土质。 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固体废弃物,表土回填。迹地恢复后交由当地农民种植当地乡土农作物,避免物种入侵。 (3)公益林保护措施 ①严控施工范围,严谨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超出范围作业。 ②不在林地内设牵张场、堆料场等临时工程等其他临时占地设施。 ③穿越林地时采用高塔跨越。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鸟类防止、野生动物迁徙等敏感时期进行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林地类丢弃固体废物。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②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 ③严格遵守科学文明施工要求,禁止野蛮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 ④施工期注意施工设备保养,杜绝现场“跑、冒、滴、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洗机械设备,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设临时占地设施,不立塔。 ②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破坏生态红线范围内植被。 ③严格遵守科学文明施工要求,禁止野蛮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 (2)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3)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 (4)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 (5)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进行有关的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已建成并试运行,非居民区实际导线离地距离>6.5m、居民区实际导线离地最小距离≥12.0m,根据现状监测及预测结果,线路均能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要求,无需进一步采取架设高度控制措施。 2、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架空线路架设高度达到设计及规范高度,输电线路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间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输电线路运行良好,避免设备损坏产生异常噪声。 3、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巡检人员如厕依托线路周边村寨居民户解决,不直接排放。 4、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气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架空线路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导线等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后外售处置。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保护区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 ②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③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公示版-关岭县220kV岗乌升压站至顶云变220kV送出线路工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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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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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