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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直线加速器及核医学科PET/CT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 1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直线加速器及核医学科PET/CT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大道与新龙大道交汇处,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住院楼一楼(原命名为三期住院楼负一楼),门急诊住院综合楼负一楼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医院拟将第二住院楼一楼核医学科原预留空房间建设为PET/CT工作场所,并配备一台带自校准的PET/CT(本项目设备不涉及校准源),使用18F、68Ga开展PET显像诊断,购买使用锗镓发生器淋洗制备68Ga;拟在门诊急诊综合住院楼负一楼预留直线加速器机房3内安装一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拟配置X射线能量为10MV、6MV FFF,最大电子线能量为15MeV)。 |
核医学科: 由核医学科使用的放射性核素、X射线装置工作流程分析可知,γ射线外照射将伴随核素在核医学诊疗项目整个开展过程中,包括淋洗、质检、分装、标记、注射等过程,并随后进入患者身体中。受诊患者注射放射性药物后,本身短时间内也成为一个“辐射体”,不但对周围环境有外照射影响,排泄物也成为放射性污染物。淋洗、质检、分装、标记、注射操作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也可能受放射性污染而成为放射性固体废物,本项目核医学科污染因子包括: (1)γ射线 核医学科使用的锗镓发生器、68Ga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18F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会自发的发生衰变产生γ射线,因此γ射线是核医学科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 (2)β表面污染 放射性药物使用等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工作服、手套等产生放射性沾污,造成β放射性表面污染。因此,β射线是该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 (3)X射线 本项目使用的PET/CT在曝光显像的过程中会发出X射线,以及放射性核素衰变过程中会产生韧致辐射,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辐射影响,因此X射线是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 (4)放射性废水 本项目18F、68Ga显像诊断病人不需要进行住院观察,在注射后候诊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少量排泄废水、清洗废水。 (6)放射性固废 18F、68Ga显像诊断采取注射的方式进行给药,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次性注射器、针头、手套、药瓶等,产生量约50g/d•人,此外还有使用的锗镓发生器,产生量约2个/a。 本项目核医学科废气排风口设置有活性炭过滤器,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20kg/a。 (7)放射性废气 核医学科涉及使用18F、68Ga的挥发性较小,68Ga淋洗全程在分装柜通风厨内进行,68Ga、18F采取负压瓶进行密封储存,在分装过程中采取注射器进行抽取,并最终通过静脉注射进入病人体内,在整个过程中放射性核素气溶胶挥发量极少。 直线加速器: (1)X射线 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加速的电子与物质相互作用时,会产生轫致辐射X射线,对周围环境造成辐射影响。X射线是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本项目射线装置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才会发出X射线。因此,在开机的一段时间里,X射线成为加速器污染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2)废水 本项目不会产生放射性废水,产生的非放射性废水主要由与本项目相关医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医院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废气 本项目不会产生放射性废气,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产生的臭氧通过通风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经自然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和一些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辅料。生活垃圾经医院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辅料进入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系统,由具备医疗垃圾回收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集中处理。 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产生的废靶更换下来后用专门盛装放射性废物的容器装好,由厂家回收处置。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直线加速器及核医学科PET-CT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公示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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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开通会员可解锁*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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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