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化工产品(南京)电子气体有限公司80立方米氧罐建设及循环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浦口)
发布时间:
2026-04-02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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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空气化工产品(南京)电子气体有限公司80立方米氧罐建设及循环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浦口)

文章来源: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我局(浦口)拟对空气化工产品(南京)电子气体有限公司80立方米氧罐建设及循环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天浦路28号浦江智汇园1号楼

邮编:211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电子气体有限公司80立方米氧罐建设及循环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秋韵路39号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电子气体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秋韵路39号,购置80立方米液氧储罐、蒸发器及附属管道等设备,用于工业氧气的生产。项目完成后,新增工业氧气供应能力650标准立方米/小时。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仅对循环水系统改造升级,确保pH稳定在6-9之间,保证循环水系统稳定运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硫酸雾,产生量极小,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加酸泵运行时噪声和液氧装置生产时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影响。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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