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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宜昌市设立的独资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位于宜昌开发区港窑路51号,占地面积107亩,注册资本1.2亿元,总投资2.8亿元。产业布局涵盖生猪屠宰、低温肉制品加工两大领域,设计产能为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年加工低温肉制品3.6万吨,配套2300吨冷库、3000吨污水处理场、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及其他相关设施。
根据宜昌双汇生产管理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现拟对宜昌双汇2026年度零星土建维修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内容公布如下:
一、施工范围
2026年度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零星土建维修(集团统一招标组织的除外)。
二、招标要求:
客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经宜昌双汇审核、调查,确认资料真实有效后,方可参与本次竞标: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时一个证照只能由1-2名代表到场参加招标,如单位法人不能到场的,到场人员须持法人签字并加盖红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招标细则:
1、投标方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
2、投标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
3、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
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的工程承包形式。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均应符合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6、不经宜昌双汇现场代表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增加工程量;
7、工程量核算,以实际测量为准,据实结算。
8、水电供应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接驳点在现场给承包人指出),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上交发包人财务收取。竣工结算时水、电用量按定额分析用量计算,价格按同期宜昌市建材价格信息(除税信息价)调差计算。施工时无法用水、电装表计量的,发包人不收取承包人施工期间所使用的施工用水、电费用,竣工结算时,按各项工程量所含水、电用量调整为零计算(商品砼中所含的水量不扣除),竣工工程量验收单中应说明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水、电计量方式。
9、该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四、付款方式:
结算总价=定额工程造价×(1-下浮百分点)+合同中标结算综合单价*完工工程量。定额执行原则:
定额下浮执行原则:
1、工程均依据施工图、现场签证、变更资料,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与该定额相配套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规定。其中,其他措施费中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如因发包人原因,实际发生时,办理签证套定额下浮计取。人工费指数、机械人工费指数、管理费指数调整按合同签订之日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发布的现行豫建消技调整文件执行。
2、材料价格:
工程建设期间,执行施工期间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漯河价格信息或《漯河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关材料信息价格(除税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价格信息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同意依据发包人制定的《双汇发展国产工程物资供应管理规范》,按照市场调查价予以确认,调查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商品砼单次浇筑量≤10m³的不再让利,不按定额计价而直接确定结算综合单价的、沿用其他单位有类似工程项目中标综合单价的材料不再进行让利。
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
土建工程中内、外墙漆、乳胶漆、地板砖、屋面防水卷材、地面保温材料、排水管道、玻璃钢化粪池、铸铁井盖、铸铁篦子、道牙由发包人负责供应,中标人负责安装,在竣工结算时不应包含以上材料价格(涉及上述材料调差时,市场价应为零)。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在结算时按定额分析数量(含定额损耗率)乘以定额预算价格扣回,即结算时在对应的供应材料调差时市场价格为零。如实际使用量超出定额分析用量(含定额损耗率),超出部分按实际采购供应价格扣回。
交钥匙工程包括保温门、肯德基门、冷库保温门(含风幕)、卷帘门、滑升门、门封、成品装饰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等各种门窗和卫生间隔断、防火涂料、耐磨地面、聚氨酯圆弧角、保温工程、夹芯板吊顶隔墙库板以及机电设备安装等有发包人负责供应和安装。
4、零星签证的计日工综合单价按照河南省2016定额普工单价为基数*现行人工费指数*1.38系数(含管理费和利润)计算计入税前总造价,人工费指数按照合同签订之日的现行人工费指数文件执行。
5、税金按“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结算时税率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办法计取,中标后,在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同步调整。
6、 水电供应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由接入点总承包人承担,其它各专业分包单位使用水电时,水、电费由总承包单位收取,施工用水装表计量按购进供水部门开票综合含税单价结算;施工用电装表计量另加20%的损耗后,按购进供电部门开票综合含税单价结算。如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请按照当地建设部门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1)定额结算时,出具缴费收据;不能提供缴费收据的,竣工结算时按各项工程量所含水、电用量调整为零计算。
2)合同综合单价报价中包含水电费的,水电费出具缴费收据;不挂表计费的,发现一次(检查频次按24小时)考核违约金200元/处。
7、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签证计算,仅计算一次进出场费用。
8、如遇降水,则按相应定额计算并下浮40%后计入总造价费用。
9、最终结算按照上述原则执行,除以上已明确计费内容外其他概不计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咨询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前
2、报名地点、联系人:宜昌市开发区港窑路51号,孟主任:*开通会员可解锁*
3、招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招标纪律
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相互协商、抽烟。
5、中标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客户必须在宜昌双汇通知七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弃标后,招标方有权按中标价议标或重新招标,同时扣除弃标单位招标保证金。
(2)在合同期内,中标方未经招(议)标方同意私自将项目评价服务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招(议)标方有权按悔标对中标人做出处理。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交纳10000元合同保证金。
6、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双汇所有。
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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