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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康瑞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110吨医药中间体技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685088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生态环境局8楼环评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赣州康瑞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110吨医药中间体技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老城镇精细产业化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赣州康瑞泰药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改扩建,代码2502-36*开通会员可解锁*-920424。厂区坐标:东经114°58′17.284″、北纬24°41′11.889″;总占地面积26666.8m2(合40亩)。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升级,淘汰老旧设备,购置搪瓷反应釜、不锈钢反应釜、不锈钢加氢釜、平板离心机、真空泵、真空干燥器、闪蒸干燥机组等设备装置,扩建仓库、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罐区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104车间、105车间、106车间、202车间、111车间)、公用工程(107和109甲类仓库、203堆场、112丙类仓库、101和102罐区、泵区)、公辅工程(201车间、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办公楼、门卫、纯水制备间、制冷站、空压站及供水供电工程)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组成。 产品方案:年产MDT(4,4'-二氨基-3,3'-二甲基联苯基甲烷)1998吨、溴代环丙烷母核系列医药中间体7吨、三苯基乙酸1吨、帕拉米韦中间体4吨、BAPP(2,2’-双[4-(4-硝基苯氧基)苯基]丙烷)50吨、1604(4-氯-3,5-二氨基苯甲酸异丁酯)50吨、新型氧硅烷系列医用材料中间体1100吨、三乙胺系列医药中间体840吨、2,6-双(溴甲基)-4-甲氧基吡啶10吨、轮环藤宁15t/a、环氧中间体15t/a。 项目供电供水由园区市政电网和自来水管网供给,新鲜水用量140103.8m3/a,耗电量4149万kW·h/a;锅炉采用外购成型生物质及管道天然气为燃料,成型生物质颗粒年消耗量7510t/a,天然气消耗量80万m3/a;项目劳动定员180人,年生产34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7万元,占总投资的5.6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均自然扩散,控制措施:硬化施工道路,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大风天气停止施工,清扫运输车辆、道路保持清洁;施工车辆低速行驶,运输易产尘物料车辆应覆盖篷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土方、砂料堆放等应进行覆盖或定期洒水;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燃料、控制尾气排放。施工期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老城河。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并加强保养,优化施工工艺,缩短作业时间;避免午间、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参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执行。施工期开挖土方用作回填,余土和建筑垃圾委托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承运企业及时外运至政府指定合法堆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有工艺废气、储罐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 101车间工艺废气(MDT)经二级冷凝+碱液喷淋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02车间工艺废气(环丙基溴、三苯基乙酸、2,6-双(溴甲基)-4-甲氧基吡啶、环氧中间体与轮环藤宁)、103和104车间工艺废气(BAPP、1604)、蒸发除盐系统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05车间工艺废气(MDT、帕拉米韦、3-碘氧杂环丁烷、钆布醇、4-氟-2-(异硫氰酸甲基)苯甲腈)经二级冷凝+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06车间工艺废气(甲基三(三甲基硅氧基)硅烷、1-酮基-2-乙基三乙胺)经二级冷凝+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干法脱硫+多管除尘器+SCR炉外脱硝+省煤器+空预器+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1#、2#天然气锅炉(备用)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现有和新建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烟囱(DA010)排放。 盐酸储罐废气呼吸口连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三乙胺储罐废气呼吸口连接酸液喷淋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甲基三氯硅烷储罐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工艺废气TVOC、丙酮、二氯甲烷、甲苯、甲醇、甲醛、乙腈、乙酸乙酯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和表3标准;DMF、四氢呋喃、乙醛、正己烷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2标准,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氨气、颗粒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标准;硫酸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溴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 废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和表2标准;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备用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小型标准。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以102车间、104车间、2个废水处理站边界向外延伸100m范围,及储罐区、其它生产车间边界向外延伸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区域无其他敏感目标,距离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130m岗下。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水抽真空泵站循环浓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蒸汽冷凝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冷却水、初期雨水和制纯水废水)。 现有废水处理站(规模200m3/d)处理生活污水和水抽真空泵站循环浓水、蒸汽冷凝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及初期雨水,采用“混凝沉淀+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沉淀+中和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好氧+二沉池”工艺处理;新建废水处理站(规模500m3/d):高盐高浓度工艺废水采用蒸发除盐后同废气处理系统废水一起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与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起采用“过渡池+调节池+水解酸化+厌氧+二级好氧+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制纯水废水直接经厂区废水排放口排放。 2个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达到老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较严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表3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后,排入老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老城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如下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高噪设备安装防震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显著隔声效果的材料和结构方式;厂区及主要道路绿化隔离带栽种乔木林;高噪设备布设位置应远离办公楼、厂界和噪声敏感点。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液(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干燥废液、滤渣、有机废液、废盐、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水物化处理污泥、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实验室废液、脱硝废催化剂、隔油渣、在线监测废液、废冷凝液,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蒸盐区废盐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后期进行危险废物鉴定;现有项目废险废物暂存库占地60m2,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1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由供应商回收,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和沉淀池污泥运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灰渣、除尘灰、脱硫渣和废分子筛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20m2(高度约1.5m,有效库容24m3,可贮存一般固废废物24t),堆渣场占地30m2(高度约1.5m,有效库容36m3,可贮存一般固废废物36t),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堆渣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减少清洁水使用量;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装置、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等收集并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网敷设尽可能地上敷设。 将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事故池、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库、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罐区、泵区等划为重点防渗区,该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将循环及消防水池、机修/动力车间、锅炉房、一般固废间等划为一般防渗区,该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办公楼、纯水制备间、堆场、门卫等划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处理;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项目为pH、耗氧量、氨氮、甲苯、二氯甲烷、镍、汞、甲醛、乙醛、双酚A等;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项目为pH、汞、镍、二氯甲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甲苯、氨氮、甲基叔丁醚、丙酮、苯胺、甲醛、乙醛、双酚A等;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扩散。 6、营运期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异丙醇、二氯甲烷、甲苯、乙腈、乙酸乙酯、甲醇、盐酸、硫酸、N,N-二甲基甲酰胺、丙酮等,原料仓库、罐区、生产车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为主要危险单元;项目应规范化设置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存贮、异常泄漏,以及危险废物等存储场所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火灾、爆炸安全控制措施及二次污染防范措施;落实预防事故废水的三级拦截措施,全厂设置2个事故应急事故池(550m3、590m3),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相关区域设置截留沟、围堰、闸(切换)阀,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措施,从氧化汞入厂标准、检测、核算、转运、贮存、使用工序等环节严格按规范操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厂区消防系统;对环保处理装置定时检修维护;加强有毒有害原辅料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 7、项目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有VOCs、NOX、COD、TP,其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VOCs11.618t/a、NOX2.45t/a、COD8.002t/a、TP0.134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 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电子版 |
赣州康瑞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6110吨医药中间体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