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7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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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美丽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探索推进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工作,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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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mlgzbgs@163.com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邮编:341000)来信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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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美丽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奋力打造美丽城市建设“赣州标杆”。结合赣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革命老区绿色崛起典范、中部地区美丽城市标杆”为工作目标,高标准建设具备赣南特色的美丽城市。

二、厚植绿色低碳发展底色

(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进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和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建设,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探索推广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负碳技术,创建一批绿色技术、零碳园区和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探索开展碳中和能力建设,推动大型会议、展览等活动实现碳中和举办,深化推广崇义上堡梯田碳中和试点建设。

(二)优化调整绿色低碳产业结构。推动有色金属、现代家具、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提升绿色产业和绿色服务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建设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壮大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新材料、未来信息通信、未来新能源和未来健康、未来交通等“3+2”未来产业集群,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持续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园区、绿色工厂。

(三)推进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推动更新新能源装备,建设公路(近)零碳运输走廊,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与绿色出行网络。推广新型建材、装配式建造技术及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提升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科学有序开发风电、光伏,推进赣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持续提升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再生材料应用推广,打造全国性稀土钨稀贵金属回收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退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健全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四)加快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等机制。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打造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重点优势生态产业集群。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林权等市场化交易,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授信方式,稳妥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推动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绿色金融贷款机制改革试点扩面升级,推广“VEP+项目贷”模式。

三、守护环境优美生态家园

(五)深入推进美丽蓝天建设。严格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健全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砖瓦玻璃炉窑深度治理,推行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分散低效生物质锅炉整合升级,推广南康家具水性漆,建设共享喷涂中心。推进涉气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和“创B争A”行动。精细化管控“四尘三烟三气”,强化重点行业清洁运输监管,持续优化城市移动源结构,着力解决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

(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补齐城镇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有序实施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工程,推进老旧地下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健全化工园区水污染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测监管,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统筹推进流域一体化协同治理,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强化河湖湿地保护,开展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快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

(七)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动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开展沿江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可持续修复,切实保障再开发地块安全利用。健全地下水分级分区管控机制,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大力整治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

(八)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治理及生态修复。加强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化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应用。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建设园区综合利用基地,拓宽规模化消纳途径。

四、绘就生态宜居和美画卷

(九)构筑自然和谐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塑造疏密有度、融于自然的城市形态。构建“一核、五廊、九楔”蓝绿空间结构,沿赣江、章江、贡江等主要水系两侧打造滨江生态绿廊,建设连接峰山、杨仙岭、马祖岩、通天岩等自然公园和城市中心的环山绕水都市绿道系统。结合山水廊道及地标体系,打造观山赏水的景观廊道。

(十)建设舒适宜居山水宋城。保护和强化“五水绕三山、三龙汇五潭”特色山水格局,按照宋城传统、客家民居、现代都市和现代产业四大风貌控制区分类引导建设风貌,加强城市色彩分区指引,形成彰显山水宋城特色风韵的城市风貌。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构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稳步提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推进城市湿地与小微空间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十一)推行普惠共享绿色生活。巩固深化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完善便民服务,发展文化、娱乐、休闲、康养品质提升业态,提升居民社区生活服务满意度。倡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广应用碳普惠平台,引导公众践行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绿色生活实践,树立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扎实推进噪声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探索宁静小区建设。

(十二)培育赣南特色生态文化。深化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建筑保护修复,完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体系,深入打造江南宋城文化生活体验区。充分利用赣南特色文化资源与优质生态资源,探索文化遗产与绿色发展融合新模式,设计“红绿古”融合的生态文化旅游精品路线,推动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协同促进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

五、强化环境健康安全韧性

(十三)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四屏、三区、三源、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南岭、武夷山脉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监管。强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密防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开放地、体验地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植物群落,打造生机盎然的城市生态系统。

(十四)保障城市生命线平稳运行。强化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构建中心城区“一湖三江”多源供水格局,加快实施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项目。

(十五)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金属污染源动态更新和分级分类管控机制,降低居民用水及流域重金属环境风险。加强危废全过程环境监管,推行小微源集中收集试点。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十六)推动城市健康环境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区域生态环境健康调查,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源清单,推进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保障生物安全。健全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理体系。

(十七)主动适应城市气候变化。提升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极端气象灾害应急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设多级通风廊道,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升空气自净能力。传承福寿沟千年城市治水智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提高城市内河连通性,增强应对极端暴雨洪水韧性。

六、提升智慧高效治理水平

(十八)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拓展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等跨场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数据集成整合和联网共享。广泛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赣南数据港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实景三维建设,动态掌握城市国土空间变化情况。

(十九)迭代升级生态监测系统。完善地表水、空气质量、流域重金属、噪声等重要环境要素监测预警网络,建立覆盖固定污染源、移动源、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评价体系,深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加强污染物来源解析和溯源追踪。

(二十)夯实生态治理科技支撑。依托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赣南实验室、市内高校等平台,组建美丽城市建设智库,支撑重点行业污染难题科技攻关,壮大环保产业发展。

推进队伍专业化培养和装备现代化配置,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化技术应用,健全环境污染“技防+物防+人防”体系。

(二十一)构建高效协同共治格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作机制,凝聚力量高效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强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多元联动,推行环境信用评价、有奖举报和公益诉讼,倡导美丽城市建设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激发城市基层环境管理活力。

七、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工作,市环委会办公室牵头细化美丽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政策、工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调度管理机制,推动形成标志性成果。各有关单位负责行业领域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十三)谋划工程项目。紧扣美丽城市建设重点任务,以美丽区县、产业园区、重点单元等关键区域为载体,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聚焦水、气、土、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谋划实施系统性集成工程,建立美丽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形成“谋划、储备、建设、竣工”滚动实施机制。

(二十四)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推动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重要工程纳入中央、省级相关项目库,大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创新多元投融资模式,综合运用贴息、担保、基金等工具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推动金融机构加大美丽城市建设支持力度。

(二十五)建设美丽细胞。将美丽城市建设融入基层治理,鼓励引导各类社区、园区、企业、学校开展减污降碳行动,培树一批生态社区、生态工业园区、美丽工厂、美丽学校等“美丽细胞”,大力推荐具有赣南特色的优秀经验获评省级以上“美丽细胞”典型案例,持续扩大美丽赣州建设美誉度。

(二十六)扩大宣传推广。建立赣州美丽城市建设展示平台,利用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用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品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美丽城市建设评价、优秀案例推荐。开展赣州美丽城市建设自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全方位展示推广美丽城市建设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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