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宁夏中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拆解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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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宁夏中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拆解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中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拆解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中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拆解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银川苏银产业园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租赁一座空置厂房,占地面积2440m2,建设2条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生产线,年处理废旧锂电池4000t。总投资为 5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5.5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中米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创(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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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苏银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苏银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施工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废气为撕碎、打散、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水为碱喷淋塔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减振基础垫、消声器等。运营期固废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布袋、废催化剂、泥渣和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布袋、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泥渣定期清理后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桶,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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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批稿-宁夏中米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拆解梯次利用项目.pdf】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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