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宁夏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6-01-16
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布于
宁夏银川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宁夏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丰路 64 号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银川市金凤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丰路 64 号,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实验室,设置理化分析一室、理化分析二室、无机前处理室、气相色谱室、光谱室、土壤晾晒室、天平室、制备室等相关检测实验室,配套设置试剂室、危废暂存间、设备间等,同时设置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总投资 500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 58 万元,占总投资的 1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致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65618R

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为装修废气,做好室内通风换气工作。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期噪声为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避免大量的高噪 声 设 备 同 时 施 工 。施工期固废为建材垃圾、生活垃圾。可回收的建筑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站,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全部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设备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废气为实验过程中试剂取用逸散出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及碱性气体。实验室均安装通风负压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各自排口无组织排放。酸洗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各自排口无组织排放。碱性废气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运营期废水为实验废水、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实验废水包括采样废水及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桶“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1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通风橱风机、干燥箱、搅拌器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双层中空隔音玻璃隔声,设置基础减震,安装减振、隔振材料。运营期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试剂瓶、过期试剂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外购纯水桶由供货商回收利用,不产生废物。废活性炭更换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实验废液+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分别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试剂瓶采用托盘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过期试剂采用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报批稿-宁夏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pdf】已下载 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