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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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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拟批准宁夏灵欧羊绒有限公司羊绒分梳、羊毛水洗、无毛绒印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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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灵欧羊绒有限公司羊绒分梳、羊毛水洗、无毛绒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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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夏灵欧羊绒有限公司羊绒分梳、羊毛水洗、无毛绒印染项目 |
建设地点 |
灵武市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纺织产业园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灵武市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利用该园区原有已建成生产车间建设水洗羊绒生产线和印染无毛绒生产线,办公楼和宿舍楼为原有,仅内部进行装修,并购置配套工艺设备、环保设备和辅助设备。年水洗羊毛1500吨,年产无毛绒720吨,其中加工纱线320吨,印染无毛绒400吨。总投资 3800 万元,环保投资约为 138 万元,占总投资的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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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灵欧羊绒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合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开通会员可解锁*656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为扬尘,严格落实 6 个 100%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生态纺织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等。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拉运至指定堆放点处置。运营期废气为开松废气、染色废气、烘干废气以及餐厅油烟废气。开松废气、染色废气、烘干废气经排气扇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入室外排放。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洗毛废水、染色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餐厅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等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排入收集池后,排入集污管网,由生态纺织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运营期固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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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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