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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铝业开发(二期)氧化铝项目履带式起重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务费(元 |
| 几内亚铝 业开发(二期)氧化铝项目履带 式起重机 设备采购 |
2 台200t 级别履带式起重机,三年期/6000h 常规保养件、技术资料图纸及人员培训服务。 |
合同签订后60 个日历日完成国内集港,集港发运后70 个日历日到达几内亚维嘉港工业园区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是具有营业执照且有总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类采购,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2 专项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 几内亚铝业开发(二期)氧化铝项目履带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
(1)投标人若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履带吊设备的能力;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10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 个及以上履带吊设备在海外区域销售业绩,附带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非中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版本; (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几内亚设有备件仓库,并设置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24 小时内响应售后服务(提供备件仓库图片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如:在几内亚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含联系方式)等)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1 月29 日11:00 至2026 年2 月6 日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刘静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