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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农业综合利用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EPC合同已签订,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农业综合利用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项目 2.2项目地点: 陕西省韩城市芝阳镇 2.3项目规模: 工程额定容量100MW 2.4招标工作内容: 本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韩城项目建设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编制农业综合利用方案并经相关部门评审,方案的实施,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管网工程、深耕深松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种植等其他工程)协调及相关各项手续办理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农业综合利用方案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条件,按照国家及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并确保县级土地、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验收通过。 2.5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 59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招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 2.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因施工环境复杂,要求具备较强施工协调能力、确保项目最终通过县级土地、林业、环保、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须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上工程包括待建、在建、已建的农业综合利用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应投标,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刘静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