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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6 年智慧工地建造监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2026 年智慧工地建造监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上海院核电工程项目现场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6 年智慧工地建造监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核电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核电〔2023〕18号)和《关于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国能发核电〔2020〕68号)要求,以集团公司数字化顶层设计和核能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提升核电项目机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质量。结合核电智慧工地系统业务需求,综合应用“云、大、物、移、智、链”等先进数字技术,集成摄像头、记录仪、传感器、穿戴设备等物联网硬件设备和三维模型,对人、机、料、法、环等要素进行全面感知。将智慧工地与工程管理深度融合,形成智能感知与数据处理应用与一体的管理系统。 2026年智慧工地建造监控设备集中采购在满足白龙核电智慧工地项目建设需求同时,将兼顾海阳三期、莱阳核电等后续核电项目智慧工地的需求,并与后续项目智慧工地采购联动、成果共享。 可视化监控系统前端包括高清枪机、高清球机、全景摄像机、移动摄像机、5G移动式监控摄像机、太阳能监控供电系统等,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实施交付。 可视化监控系统后端包括流媒体服务器、视频管理平台、磁盘阵列、AI智能分析存储服务器等,并按工程项目标配200路摄像机授权。 2.2 项目进度要求: 设备交货时间:订单签订后15天 设备安装与调试:项目现场提出安装需求后15天系统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后15天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2.4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为“限额总价、固定单价”招标3. 投标人资格 3.1一般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6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 本项目供货范围中带★的技术参数,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授权文件产品清单与投标产品清单必须一致;供货时需出具原厂提供的原厂出货证明。 3.2.3 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3.2.4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5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3.2.6 提供在订单实施期内项目经理(或指定授权人)全程在场的服务承诺书。3.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 本项目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3 月17 日至2026 年03 月23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刘静 手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