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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选候选人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东莞市汇星厨具有限公司 |
东莞市先知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市跃华厨具工程有限公司 |
| 参选报价(万元) |
132.9008 |
98.1158 |
139.3575 |
| 综合得分 |
87.15 |
67.60 |
63.52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选(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公示期间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比选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比选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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