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80万套LED显示模组项目 |
江苏省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内9号厂房 |
江苏宸淮半导体有限公司 |
年产280万套LED显示模组生产规模。 |
新凯来(淮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深度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锡膏印刷废气、钢网擦拭废气、回流焊焊接废气、手工焊焊接废气等。回流焊、手工焊、印刷和钢网擦拭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并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流焊、手工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在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前采用干式过滤器进行处理;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全自动视觉印刷机、回流焊、贴片机、插件机、打螺丝机、风机等设备。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箱、废锡膏罐、废锡渣、不合格品、废机油桶、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擦拭纸、废活性炭等。其中废包装箱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锡膏罐、废锡渣、不合格品、废机油桶、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擦拭纸、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
2 |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20万套LED显示模组生产规模。 |
江苏省淮安(涟水)空港产业园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内8号厂房 |
江苏芯淮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年产220万套LED显示模组生产规模。 |
新凯来(淮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深度。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钢网擦拭废气、回流焊焊接废气、手工焊焊接废气和危废间废气。印刷废气、钢网擦拭废气、回流焊焊接废气、手工焊焊接废气经管道收集并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全自动视觉印刷机、回流焊、贴片机、插件机、打螺丝机、风机等设备。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普通包装、废锡膏罐、废焊渣、不合格品、废机油桶、废机油、废酒精桶、废过滤棉、废擦拭纸、废活性炭等。其中废普通包装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锡膏罐、废焊渣、不合格品、废机油桶、废机油、废酒精桶、废过滤棉、废擦拭纸、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