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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00万个包装纸盒项目 |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13#、14#厂房 |
淮安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万个包装纸盒的生产规模 |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类标准限值后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印刷废气、覆膜废气、丝印废气、裱卡废气、成型废气、危废库废气。覆膜废气、丝印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与危废库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裱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成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本项目印刷、覆膜、丝印、裱卡及成型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刷机、手啤机、烫金模切两用机、自动啤机、V槽机、风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废纸边角料、废CTP版、废金箔、不合格品、废显影液、洗版废液、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其中废纸边角料、废CTP版、废金箔、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显影液、洗版废液、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等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