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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2026年专项成品粮品种串换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军粮供应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军粮品种串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受湖州市军粮供应管理机构委托,湖州军粮供应有限公司现就我市(含各县)专项成品粮品种串换采购组织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州市专项成品粮品种串换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湖州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品种、供货期限与地点
1.采购品种:粮食类(详见报价单,公告附件下载)。报价统一以“元/千克”为单位,须提供中端及以上品牌产品。需低温运送的产品,投标企业须在长三角地区设有冷链仓库。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3.供货地点:湖州市主城区及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
(二)供货方式与服务要求
1.分批供货:每批次以采购人要求的清单为准,按指定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专用仓库的相应货位上,并提供码放服务。
2.人员车辆固定:配送车辆和人员需固定,提前向采购人报备证件、签订保密协议,服从采购人管理制度。
3.拒收条款:物资达不到相应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质量、包装、检测与验收
1.质量标准:符合报价单所列等级标准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送货时须随车提供具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含质量指标和必检食品安全指标),缺少或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2.包装要求:产品须采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质量符合GB/T 17109相关规定及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规格原则上采用市场常规规格。
3.质量抽检:采购人有权随时进行质量抽检及要求提供出厂报告,检测费用(含商品检测及损耗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发现不合格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
4.交付时限:大米/小麦粉/其他粮配送日期距加工日期≤60天,豆类≤90天;交付时剩余保质期≥总保质期的2/3,严禁临期或过期产品。
1.运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异味、污染货物混装,严防霉变污染。
2.售后服务:合同到期后未售出的剩余产品,中标企业应无条件收回,费用自理。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自询价截止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相应标的的生产资质与能力。
本次采购遵循供应商优先从国家专项成品粮油加工企业数据库名录中选择的原则(以采购单位查询信息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报价资料报送要求
1.凡参加此次报价的公司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非法人本人递交文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公告附件下载)等资料。
2.报价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一正一副,盖章包装密封在一个袋中),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由邮政EMS、顺丰快递邮寄递交,不接受到付形式的邮寄,投递至以下地址。
3.投递地址:湖州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西塞山路500号,邮编313000)。
收件人:吴惠萍,*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4.送达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25日下午17:30止。
六、定标原则
此次询价以各商品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有2家或以上相同时,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综合能力择优确定),但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七、履约保证金及结算方式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预估供货总金额的2%(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结算方式:按批次收货并验收合格后9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
八、违约责任
中标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1.未按规定时限将产品足额配送到指定地点;
2.发生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
3.未按合同及其他约定的品种、数量完成供应的;
4.将本次采购产品交于第三方生产或加工的;
5.违反保密协议的;
6.提供虚假信息、虚构或者歪曲事实的;
7.未履行合同相关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报价包含原材料、加工费、包装费、配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和装卸费用、质检费、税费、退换货费用、市场粮价波动、融资成本等全部费用。
2.中标结果在湖州市商务局网站、浙江粮油交易网公示1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供货商签订合同。
附件:报价材料.docx
湖州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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