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大庆市龙凤区小宠当家宠物医院建设)
发布时间: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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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2-3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B31号窗口

邮编:16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大庆市龙凤区小宠当家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达路11、13号东城领秀华彩园F座商服楼4、5号商服

建设单位  大庆市龙凤区小宠当家宠物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现有的商服内建设,不新增占地,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口,采用废水消毒装置,保证接触时间≥1h,满足标准后经楼内污水管道进入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大庆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二十里泡;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同时满足大庆市东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排放口,经市政管网,排入大庆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二十里泡,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大庆市东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标准。

对各诊室采用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诊疗废物暂存间设置防漏裙角、污水处理设备以及应急事故池进行重点防渗,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若发生泄漏,及时设置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避免泄漏物质进入雨水系统。建议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砂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

2、噪声:动物诊疗过程中关闭门窗,对就诊宠物及时进行看护处理,手术室,门窗、墙壁隔声减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气:废水消毒设备及宠物诊疗散发的异味,采取加强室内通风、喷洒生物型除臭剂、及时对室内进行清扫等措施,污水处理设备密闭,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标准限值。

    4、固废:工作人员日常生活垃圾与宠物毛发和粪便统一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日产日清;诊疗废弃物暂存于一楼诊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置。诊疗废弃物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垃圾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医院不负责处理病死动物尸体,病死宠物尸体由客户自行带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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