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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沐景生态景观有限公司、福建省金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安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科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卓超泉南招[2025]003号的南安市体校边坡及周边损毁区域修复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文体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文体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50303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南安市体校边坡及周边损毁区域修复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下浮系数K值为_10.12%_);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_10_个日历天,定额工期___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乙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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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二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__。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 海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