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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后桥水库养殖捕捞经营权公开招租补充公告
本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南安市后桥水库养殖捕捞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现
为进一步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责任,现对原公告个
别内容进行修改并补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内容:
11、对承租方的要求:
(3)水库负有沿海三镇生活饮用水供水任务,乙方在
养殖经营过程中要按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注意保护水
质,禁止投放任何饲料或进行网箱养殖。甲方发现乙方有以
上行为,有权对乙方每次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超过三次,
本合同终止,乙方自动丧失承包经营权,所交纳的合同保证
金不予退还。
现公告内容:
(3)水库负有南安市沿海三镇生活饮用水供水任务,
乙方在养殖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注意保护水质,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①投放任何饲料或进行网箱养殖等影响水质的行为。②不得在水库搭盖垂钓平台和供氧设备等设施设备。③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垂钓、露营等商业活动。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第
①②种行为,有权要求乙方每
次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乙方有以上行为超过
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承包合同,乙方自动丧失承包
经营权,所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第
③种行为,第一次予以警告;第
二次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
第三次及以上的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
币 2000 元。
以上违约金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必须在扣
除后 3 日内补足全部约定保证金,不按规定时间补足,乙方
必须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月利率 1%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原公告内容:
(5)鱼苗投放规定:第一至第四合同年鱼苗由乙方负
责组织投放,每合同年内乙方投放鱼苗总数不得少于 10 万
条(规格 8-10CM),投放时须通知甲方现场计数。第五合同
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十万条鳙鱼,鲢鱼苗款(规格 8-10CM)
(按当期的春季鱼苗价格计算,鳙、鲢鱼苗比例为 7:3)由
甲方组织投放,以确保鱼类资源可持续发展。
现公告内容:
(5)鱼苗投放规定:第一至第四合同年鱼苗由乙方负
责组织投放,每合同年内乙方投放鱼苗总数不得少于 10 万
条鳙、鲢鱼苗,(鳙、鲢比例 7:3,规格 8-10CM),投放时须
通知甲方现场计数。第五合同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 10 万条
鳙鱼,鲢鱼苗款(规格 8-10CM)(按当期的春季鱼苗价格计
算,鳙、鲢鱼苗比例为 7:3)由甲方组织投放,以确保鱼类
资源可持续发展。禁止投放对水质污染的鱼种和私自增加投
放数量,否者,引起水质下降,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水质治理到达标的费用,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
约金 50000 元。
对承租方要求第 10 条后面补充以下 4 条新内容:
(11)承包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在水库中存留
的鱼类资源均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
经济补偿或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12)乙方必须为其员工购买人身保险(工伤险或雇主
责任险),对经营中给员工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自行承担
责任。
(13)遇政府重大项目需要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发
包人可提前半年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协商处置后续事宜;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南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14)乙方人员巡查时,需依法依规处理,如引发信访
问题,影响管理单位声誉,将视情节扣除违约金 2000 元,
超过五次,将直接扣除全部违约金。
同时将原承租人确认时间延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 17:00,
保证金缴纳期限延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 17:00,公开竞价时
间延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 9:00 开始。
南安鑫恒盛再生资源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