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夏县)监理及成效核查(检查)、落地上图、评价费第四标段建设工程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于
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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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运城市夏县)四旁植树

监 理 合 同 구

甲方: 夏县 夏县林业局 乙方:山西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运城市夏县)四旁植树监理合同

甲方:夏县林业局

乙方:山西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就本项目监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省南大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 夏县)

2、工程地点:全县 11个乡镇

3、工程规模及内容:造林 3131 亩。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

1、监理范围:

本工程施工阶段及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 施工阶段监理:

(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方开工 准备工作:

(2) 协助甲方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 工方案、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施工工艺、 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 实施:

(4)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 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材料、设计文件材料、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 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 资源投入进行检查、施工质量评 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 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 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

(5)施工质量控制: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节点进 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 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

(7)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并 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 处理 意见:

(8)对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变更签证;

(9) 协助甲方审核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确保费 用合理且符合预算和成本控制标准;

(10)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进行监督检 查:

(11) 协调甲方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12)协助甲方核查设计文件材料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 见与优化建议:

(13)负责工程变更、洽商的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

(15)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参与竣工图审核;

(16)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 分 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17)管护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确认,督促施 工单位整改:

(18)定期上报信息文件材料,根据监理工程施围及内容, 随工程施工进展向甲方报送监理周报和月报,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形象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进场施工机具设 备及劳动力状况等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监理服务情况、工程建 设大事及其他:

2、监理服务过程文件材料: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材料; 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材料;监理服务协调会议纪要文件材料; 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材料;其他监理服务往来文件材料;

3、监理服务文件材料除上述条款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 计划报审表、材料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材料报审表、工程变更 费用申请表、延长工期报审表、整改复查报审表、技术核定报审 表、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工程报验单、工程停工通知单、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会议 记录、专题报告、检查记录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监理 日记、监理月报、工程初验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乙方应设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件材料,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项 目档案编制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 方移交。。

(1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工作。

三、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 之日止。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监理费用:

监理费: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贰拾万零贰任玖佰元整)。

2、支付方式:

监理费拨付分三次进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三次支付,具 体:第一次全面栽植(包括抚育采伐)完成并提交相关项目资料 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次年验收完成并提交相关项目

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竣工验收完成并提交全套 项目资料后,支付剩余款项。

以上付款若因财政部门的拨付款资金未及时到位,可适当进 行调整。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乙方员的配备提出合理要求,对不称职人员有 权要求更换:

(3)对工程质量、进度等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

(4)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 周报、月报及其他专项报告。

2、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等必要文件;

(3) 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4) 及时对乙方提出的书面监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控制;合同、信息及资料管理;施工过程中的

协调工作;签发开工指示;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具体意见,并督促其实施;核 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对不合格的提出更换 要求;检查工程质量,对严重违反规范、规程的责令立即改正, 必要时签发停工通知;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的实施;根据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计量,认定完成的工程数量; 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对不合格的提出改进要求; 参与处理违约索赔和合同未规定的问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提 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乙方有权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实质 性审核,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支付申请进行否 决;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对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编制并实施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3)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并在监理工作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实 麻。

(4)对材料设备供货厂商的资格、资质等进行审核

(5)工程质量控制: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 规 范 等 为 依 据, 严 格 按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的 方 法 指 导 施 工 全 过 程 工 作,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严格要求承 包人执行有关材料、施工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在工 程上使用。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不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

道工序不得施工。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 控制,监督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等体系落实 到位。

(6)工程造价控制:1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验收、工程量 确认、工程支付报表的审核工作,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或有 违约的工程量不予审核,协助甲方控制好工程款的拨付;②对于 工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应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并上报甲方现 场项目部;3 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工程结算资料, 并进行审核认定。

(7)工程进度控制:1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投 资的原则下,依据承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采用动态控制的 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②发现工程进度偏离计划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召开各 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并指令承包人采取相应的调整 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

(8)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乙方应当对承包人落实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乙方发现承包人未 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的,有权责今其立即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 成整改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9)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便于查询和检 索合同条款,以科学的方式将有关的合同程序和数据指示出来,

为工程提供服务。

(10)信息管理: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 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选派专门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11)组织协调: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负责监理工程项目范 围内的组织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协助甲方解决施工过 程中的总体协调配合问题;协调承包人做好施工用地及工、料、 机的进场计划;定期召开工程监理协调会议,了解施工进度情况; 配合设计人进行重要部位或工序、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等工作;积极配合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检查和验收工 作;做好与其他协作单位的配合与协调工作等。

(12)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理, 并提出书面监理意见;有权对不符合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施工行为 下达停工令或整改通知;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会 议和活动;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监理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配备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员,保证 乙方 员 的 稳 定 性 ; 乙 元 不 得 随 意 更 换 派 驻 现 场 的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监理工程师,如需更换的,应当提前_Z_天向甲方书面报告,经 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2)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开展监 理工作:

(4) 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 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5)不得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串通,损害甲方 利益:

(6)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整理、移交监理资料。

七、乙方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王金中,职称:园林绿化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中 2001010092。

监理人员为本项目专职人员,全程驻场,不得在其他项目兼 职。每月驻场不少于 20天,关键节点必须在岗。

2、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分工由乙方向甲方报备。

3、乙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7日 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资格不低于原人员。擅自更换、 兼职、脱岗、项岗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

八、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1、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施工 规范、标准施工。

2、乙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下达 书面整改通知,并报告甲方。

3、因乙方监理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乙方 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

合同履行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乙方 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乙方转让监理工作;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乙方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 工期延误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 整改,并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监理费用;逾期仍不改正的或情节严 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乙方 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和甲方损失等。

十、不可抗力

1、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 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 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向_夏县人民法院_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存档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 订 日 期:2026年 5-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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